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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丝绸纺织职业学院教学例会制度 (鲁丝院教字〔2012〕42号 2012-12-25)
(鲁丝院教字〔2012〕42号 2012-12-25)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教学例会是研究和布置教学工作的例行会议,是教学常规管理的形式之一。为保证教学工作的正常秩序,建立科学、有效的管理机制,及时研究、解决和协调各教学部门重要的或带有共性的工作,促进教学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切实提高教学质量,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教学例会的层次
我院实行院、系两级教学例会模式。各级教学例会均应有明确的议题和内容,并注重实效。
第二章 教学例会的组织与开展
第三条 教学例会的组织
(一)院教学例会由分管教学院领导主持,系教学例会由系主任主持。
(二)教学例会根据教学管理工作需要或学院教学部门的意见和建议后组织召开,一般学院教学例会每月召开1次,系教学例会每两周召开1次,特殊情况可临时召开。
(三)院教学例会由教务科研处或教学督导与评估处负责,系教学例会由各系负责。
第四条 参会人员
参加院教学例会的人员主要包括教务科研处、教学督导与评估处、各系部等教学管理部门的负责人及有关工作人员。
参加系教学例会的人员主要包括系主任、教学副主任、教研室主任及相关教师。
各级教学例会根据会议内容的需要,可酌情请各级领导及有关处室人员参加,听取分析情况并给予指导。
第五条 教学例会的主要内容
教学例会的内容要反映教学管理工作的内涵和过程。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一)传达学习贯彻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和学院有关教学工作的文件、会议精神,掌握了解国内外高等教育的相关信息。
(二)研究、探讨学院教学改革、教学管理等方面的方案、规定、实施办法等。
(三)统筹安排和总结学年、学期或阶段性的教学工作,交流教学工作经验。
(四)通报各教学部门的教学工作信息,掌握教学工作动态。
(五)检查教学过程的执行情况,反馈教学质量监督体系的信息,分析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研究和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法与措施。
(六)研究确定需提交上一级教学例会审议的有关问题。
(七)协调各相关部门之间的业务关系。
(八)研究或部署其他有关教学工作的事宜。
第六条 教学例会的程序
(一)确定议题。每次教学例会的议题由各级例会组织部门至少提前一天报例会主持人,由主持人统筹安排。
(二)准备资料。会议资料根据例会内容由各级例会组织部门负责准备。
(三)开会及记录。各级教学例会组织部门负责例会的考勤,并指定专人做好会议记录。
(四)书写会议纪要。会议结束后,各级教学例会组织部门要及时写出会议纪要,由会议主持人签字后存档。
(五)存档。各级教学例会的会议纪要根据《山东丝绸纺织职业学院档案管理办法》及时归档。
第三章 附则
第七条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第八条 本制度由教务科研处负责解释,原有相关制度同时废止。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