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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工会委员会民主管理工作实施意见 (鲁丝院工字[2010]12号2010-12-25)

作者:网站编辑 发布时间:2018-06-15

 山东丝绸纺织职业学院工会委员会民主管理工作实施意见

(鲁丝院工字[2010]12号 2010-12-25)

 

坚持和完善院务公开制度,实行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是全心全意依靠教职工推进教育改革发展的必然要求;是实行科学治校、民主治校、依法治校的具体体现;是加强干部队伍思想、作风建设,促进廉政建设的有效途径。为推进学院改革发展的进程,促进学院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维护好教职工的具体利益,顺畅科学宽松的人文环境,根据《民主管理工作实施意见》(鲁丝工字[2005]15 号),结合目前我院发展形势和实际,特修订本意见: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切实把学院民主管理工作放在首位。

教职工是学院的主人,调动教职工的积极性参与改革和管理,是推动学院发展的首要着力点。学院党政领导高度重视学院民主管理工作,支持开展好学院的各项民主管理工作,把民主管理工作放到整体工作的大局中去思考,放到健全反腐倡廉工作的机制中去规划,放到加强管理、提高效益、切实维护全体师生和人民群众利益去落实,促进干群关系的融洽,巩固教职工的主人翁地位,确保学院的政令畅通,不断提高教学质量,促进学院各项工作的开展。

二、明确责任,突出重点,积极推进学院民主管理工作进程。

(一)明确责任:学院民主管理工作实行党政领导共同负责,党委书记负总责,工会主席为第一责任人,做到年初早谋划细安排,平时真抓实干求效果。

(二)突出重点:按时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院务公开作为实施学院民主管理工作的重点内容。无论是教代会,还是教职工大会,侧重点应放在程序的规范、教师代表的培训、大会提案的征集与解答上;而院务公开工作的侧重点应放在公开栏的质量、公开内容的精细、实用与相关资料的存档上。另外,统筹考虑日常的院长信箱、纪委信箱、民主对话等形式。

三、健全机制,保障监督。

(一)完善教职工大会制度、确保民主管理工作的落实。不断建立健全教职工大会组长联席会议制度、教职工大会督办事项检查汇报制度、教工代表巡视及质询制度等,健全完善与之相配套的制度及机制。

(二)完善院务公开制度,用“透明”共铸和谐。院务公开是实施民主监督的有效形式,其最大优势在于让教职工知情、参与、监督。“参与权”是以“知情权”为基础的,落实“知情权”是为了更好地行使“参与权”。要坚持即时公开与定期公开相结合的原则、将院务公开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紧密结合,注重工作实效。

(三)完善工会与行政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会议,通报学院的重要工作部署和与工会工作有关的行政措施,研究解决教职工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对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当向教职工大会通报。

四、规范管理,提升内涵。

加强内部管理工作,充分发挥教职工大会的作用,以抓学院规章制度建设为龙头,着力学院内涵素质的整体提升,建章立制,完善各类岗位职责、各类章程、教师管理、学生管理、教育教学过程管理、综合管理和监督保障制度等七个方面的内容,并将制度编印成册,发到每位教职工手中。学院的办学宗旨、学院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学生守则和日常行为规范等要在学院显要处明示,各类岗位职责必须对应上墙。

五、民主参与,注重实效。

(一)要强化职权落实。拓展民主参与渠道,推广票决制,真正体现民意。要将院长任期目标和学院各项改革方案特别是人事制度改革、分配制度改革方案等纳入教职工大会审议通过的权限范围。院长任期目标和学院各项改革方案未经教职工大会审议通过,不被教职工群众认可,不应付诸实施。

(二)高度重视教工提案的办理。提案是教职工意愿的直接反映,必须高度重视提案的征集、整理、办理和答复。要由院长负责、业务主管领导主抓、行政部门办理并答复。提案办理情况要在适当时机、以适当方式子以公示。对提案提出的暂时不具备条件办理的事项,要予以解释。

(三)在党组织领导下进行民主评议干部。以党对干部的基本要求七标准,从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以工作实绩为主,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及时反馈和落实整改的原则,严格按照程序,并结合领导干部的任期目标和履行岗位责任制的情况进行评议。

(四)全面推进院务公开,突出广大教职工群众最关心的重点、热点问题,选准切入点,把握突破口,从制约学院的改革、发展和稳定,最影响教职工群众的积极性,容易产生腐败现象的问题入手,做好院务公开,努力求得新的突破,取得新的成效。通过教职工大会、院务公开栏、教师代表沟通会议、校园网等途径,沟通学院与教师的关系,从而赢得教师对学院工作的理解和支持,为学院的发展营造宽松和谐的环境。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