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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和改进美育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鲁轻院字〔2017〕55号 2017-10-26)

作者:网站编辑 发布时间:2018-08-08
 山东轻工职业学院

关于印发《加强和改进美育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鲁轻院字〔2017〕55号  2017-10-26

各系、处室:

《加强和改进美育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学院院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山东轻工职业学院  

                               2017年10月26日 

加强和改进美育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全面改进美育工作的重要部署,切实加强和改进学院美育工作,提高学生审美与人文素养,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5〕71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国办发2015〕71号文件全面加强和改进学校美育工作的实施意见》(鲁政办〔2016〕36号)精神,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学院美育全过程,根植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深厚土壤,汲取人类文明优秀成果,注重美育与德育、智育、体育的相互融合,引领学生树立审美观念、陶冶道德情操、培育民族情感、激发想象力和创新意识,进一步提升学院美育工作水平,培养造就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工作目标

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把提高学生审美与人文素养作为基本目标之一,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和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艺术等融入美育全过程。2017年制定全面加强和改进学院美育工作实施方案,明确系部工作职责,理顺工作关系,加强师资培育,构建美育体系,完善美育工作体制机制。从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开始,加大资金投入,将美育课程纳入课程体系,充分发挥课堂教育的主渠道作用,加强艺术社团建设。2020年,初步形成课堂教学和课外活动相互结合、美育与专业教育相互促进、学院美育和社会美育相互协调的,具有学院特色的现代化美育体系。

三、工作任务

(一)突出美育的重要地位。加强美育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的根本要求,更是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必然要求,全院教职员工要切实转变教育观念,把美育提到应有重要位置,做到思想认识到位,管理措施到位,在全院范围内营造一种浓厚的创建美育特色学校的氛围 。(责任部门:组织人事与宣传处 教务科研处)

(二)科学定位美育课程目标。美育是基本“育人”目标,是所有教育内容和教学课程都不可或缺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是每一位教育工作者应具备的基本素养。美育的实现形式多种多样,但课堂教学处于核心地位,美育课程建设应当以公共艺术课程为主体,将艺术课程纳入公共基础必修课,总学时不少于40学时,不低于2个学分。充分挖掘专业课程体系中的美育因素,形成各学科相互渗透融合的美育课程体系,利用2-3年时间开发2门符合学院专业特点和地域特色的校本美育课程。(责任部门:教务科研处)

(三)创新美育实践活动。强化美育实践活动的作用,美育实践活动纳入教学计划,实施课程化管理。以团委为主体,根据高职学生特点,积极探索具有时代特征、地方特色、学生特点的高职美育活动形式,构建具有鲁商文化和齐文化地域特征的校园美育实践体系,建立学生课外活动记录制度。充分利用齐文化博物馆、周村古商城、博山陶琉小镇、西冶工坊等社会资源,到2020年建设至少5家校外美育实践基地。严禁组织学生参加以营利为目的的艺术竞赛活动,严禁参与商业性艺术活动或商业性庆典活动。(责任部门:教务科研处 团委 学生工作处)

(四)举办校园艺术展演。每年举办一次学生全员参与的格调高雅、内容丰富、参与面广、社会影响好的校园文化艺术节;积极推进高雅艺术进校园活动,每年至少举办一次社会文化团体进校园展演;各系定期举办才艺展示、书画展、合唱比赛等艺术活动。(责任部门:团委 学生工作处)

(五)推进艺术社团建设。艺术社团不仅是艺术教育的一个有效载体,也是校园文化的一个重要领域。将艺术社团建设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健全社团管理制度,提高社团管理水平,加大资金投入,到2020年,建设1个高端品牌学生艺术社团,依托全国职业院校民族文化传承与创新示范专业(纺织品设计专业),建设1个专业社团,各系分别建设1个系部艺术社团;遴选配备3-4名社团指导教师,加强对社团工作的日常指导。(责任部门:团委 艺术设计系 纺织服装工程系)

(六)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加强美育教师队伍的培训力度,规范美育教师队伍管理制度。坚持每年举办艺术类教师作品展,参展情况纳入艺术类教师个人考核。每两年组织一次美育教师基本功大赛、艺术教科研论文评选工作。每两年组织建设一批美育名师工作室。所有美育教师均应参加山东省美育教师培训和课程交流学习平台。(责任部门:教务科研处 组织人事与宣传处)

(七)加强校园文化建设。坚持“以美育人,以文化人”的基本宗旨,加强校园文化总体规划。加强“教风、学风、校风”建设,2017年完善学院师德建设实施意见,实行师德“一票否决”,以学风带动学风、校风建设。充分利用广播、网络、教室、走廊、宣传栏等,营造格调高雅、富有美感、充满朝气的校园文化环境。开展好“书香校园”、“经典诵读”等活动和比赛,做好最美教师评选和文明班级、文明大学生评选活动,让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基因通过校园文化环境浸润学生心田。建设丝绸博物馆(校史馆),增强美育贴近学生的体验感和以美育人的实效性。(责任部门:组织人事与宣传处 教务科研处  团委 学生工作处 图书馆)

四、工作要求

(一)构建工作机制。在美学理论、教育理论指导下,健全完善与德育、智育、体育协调实施的美育工作体制,构建“课程实施、科研保障、文化引领、活动推动、环境熏陶”美育工作机制,实行全员美育、全程美育、全面美育。

(二)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学院美育工作领导小组,院长任组长,负责教学工作的副院长任常务副组长组长,成员由相关系、处室人员组成。教务科研处是美育工作的业务管理部门,协调各项工作的推进和落实,艺术设计系下设美育教研室,负责美育公共课教师的选聘、课程安排等工作

 长:孙志斌

常务副组长:张玉惕

副组长:余中兴 梁菊红  

 员:刘仰华   吕志江 马雪梅 李群英

    刘苗苗    

石向飞   解晓红

(三)加大投入,满足美育发展的基本要求。制定美育基本工作规划,确定美育设施建设标准,加强美育场所和设施器材配备,到2018年底基本满足课堂教学和校内美育实践发展的要求。积极引进社会资源,促进学院资源与社会资源互动互联,推动校内外资源设施共建共享。

(四)加强美育教科研工作。教务科研处将学院美育作为一个系统的科研课题开展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制定科研方案, 确定学科美育教学计划,整合课程方案,指导教师实施美育。艺术设计系、纺织服装工程系要通过教科研提高师资水平,充分发挥学科骨干教师的作用,营造浓厚的美育教科研氛围,不断提升美育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