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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收文处理工作规范》的通知 (鲁轻院字〔2017〕37号 2017-7-7)

作者:网站编辑 发布时间:2018-08-08
 山东轻工职业学院

关于印发《收文处理工作规范》的通知

鲁轻院字〔2017〕37号  2017-7-7

 

各系、处室:

《收文处理工作规范》已经学院院长办公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山东轻工职业学院  

                               2017年7月7日

收文处理工作规范

为做好学院收文处理工作,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和学院《公文处理办法》,特制定本规范。

一、处理项目

上级党委、政府部门,有关行业协会下发的公文、通知等各类承办性公文。各类阅知性公文按照学院《公文处理办法》有关要求做好传阅工作。

二、工作原则

(一)分类管理;

(二)务求落实;

(三)注重效率;

(四)安全保密。

三、处理程序

(一)签收。秘书科文书员负责对收到的公文进行签收。学院各部门收到上级正式公文,或外出开会带回正式公文,须送党政办公室秘书科登记签收,不得直接签批或传阅。

(二)登记。秘书科文书员按照收文时间编号,将公文标题、来文单位、来文字号等情况在公文处理笺上逐项进行登记。来文登记时间一般不超过12小时。

(三)批办。党政办公室主任提出拟办意见,报有关领导批办。分管领导要根据文件精神批示具体处理意见。批办时间一般不超过2个工作日,批办意见不能层层签“阅处”。

(四)承办。秘书科文书员按领导批示交由主办部门承办。承办部门接到公文和《收文处理督办通知单》后,要按照办理要求认真落实,准时办结并及时报告办理情况。有时限要求的,应在规定时限内落实;没时限要求的,在接到文件的7个工作日内反馈办理意见。

(五)督办。秘书科文书员根据学院领导批示意见,按照一事一立的原则,通过学院办公平台向承办部门下发《收文处理督办通知单》立项督办。

(六)办结、反馈。承办事项完成后,承办部门要及时、认真填写《收文处理督办通知单》。党政办公室对落实情况进行审查,办理结果报有关院领导阅知。

(七)归档。督办事项审结后,党政办公室按归档要求,将有关材料存档备查。

四、职责分工

(一)党政办公室是全院公文处理的负责部门,承担公文处理、督办立项、综合协调和督促落实等工作;

(二)学院各分管领导根据分工,负责组织有关职责范围内文件的推进落实;

(三)各承办部门负责督办事项的具体落实;

(四)事项涉及多个承办部门的,主办部门承担牵头职责,协办部门承担协办责任。

五、结果运用

(一)督办事项通报。每月初,党政办公室对督办情况进行汇总,在学院办公平台公布(密级文件除外),并报学院主要领导审阅。

(二)督办结果列入部门年终考核。

(三)部门对承办工作落实不力、推动不够,以致影响学院整体工作的,将依据学院《工作过错责任追究办法》等有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 

附件:山东轻工职业学院收文处理督办通知单  

附件 山东轻工职业学院收文处理督办通知单

编号:                                                                  

来文标题

 

来文单位

 

来文文号

 

领导批示意见

 

办结期限

请于   月   日之前反馈落实情况

主办部门

签收

 

办部门

签收

 

办理结果

 

主办部门负责人签章

 

党政办公室

意见

 

党政办公室主任

签章

 

领导阅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