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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领导干部 反腐倡廉教育的实施意见 (鲁丝院党字〔2011〕46号 2011-10-17)
反腐倡廉教育的实施意见
(鲁丝院党字〔2011〕46号 2011-10-17)
为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反腐倡廉教育,建立健全拒腐防变教育长效机制,推动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的反腐倡廉建设深入开展,根据中共淄博市委办公厅转发《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关于加强领导干部反腐倡廉教育的实施意见》(淄办发〔2011〕16号)精神,结合学院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以加强领导干部反腐倡廉教育为重点,以培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为目标,以教育与文化活动为载体,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不断丰富教育内容、创新教育形式、发挥教育的引导、警示和防范作用,提高领导干部拒腐防变能力,加强学院反腐倡廉建设,为促进学院健康稳步发展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工作原则
(一)统筹规划,有的放矢。
既要把领导干部反腐倡廉教育工作融入到学院党的思想政治建设相关方面,纳入校园廉政文化建设中,统筹规划,协调推进,又要注重以人为本,根据不同教育对象的特点和需求,因人施教,按需施教,分层分岗施教,提高教育的针对性,使教育入情入理、入脑入心,增强教育效果。
(二)求真务实,开拓创新。
领导干部反腐倡廉教育要根据形势和任务要求,体现时代特色,不断丰富反腐倡廉教育的内容和形式,拓展反腐倡廉教育载体,使反腐倡廉教育在继承中创新,在创新中发展,使学院领导干部反腐倡廉教育工作充满生机活力。
三、丰富领导干部反腐倡廉教育的内容
(一)大力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开展党的基本理论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和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始终保持对马克思主义的坚定信仰,牢固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坚定信念。
(二)开展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强化党的宗旨教育,时刻牢记“三大作风”;开展以人为本、廉洁为民教育,着力解决思想、作风、学风、工作和生活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增强公仆意识,做到思想上尊重群众、感情上贴近群众、工作上依靠群众。
(三)开展反腐倡廉法规制度教育。在加强对党章学习的基础上,重点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委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等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严格遵守廉洁从政行为规范。
(四)开展道德修养教育。加强职业道德和职业伦理教育,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做到清正廉洁、忠于职守;加强社会公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教育,规范个人行为,做党员和群众的楷模;加强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自觉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坚持正确的价值取向,培养高尚的道德情操和健康生活情趣。
四、创新领导干部反腐倡廉教育形式
(一)自我教育。把领导干部反腐倡廉教育与开展创先争优、创建学习型党组织结合起来,领导干部根据院党委制定的理论学习计划进行学习,撰写反腐倡廉心得体会、读文感想,促使领导干部自觉培养自主学习能力和良好学习行为,做勤奋学习、廉洁自律的表率。
(二)示范教育。要深入开展“创先争优,争做先锋”活动,注重发现、培养和宣传学院涌现出的“为民、务实、廉洁”典型,通过表彰先进、设立“创先争优”示范岗等形式,充分发挥其示范导向、激励带动、凝聚感召和鼓舞斗志的作用,引导领导干部学习先进、争做干部群众的表率。
(三)警示教育。充分利用典型案例和警示教育基地,深刻剖析违法违纪案件,开展“以案说纪、以案促廉”警示教育活动,组织领导干部参观反腐倡廉成果展览,观看警示教育片,旁听公开审理案件,听取监狱服刑人员现身说法,邀请纪委、检察、法院等领导和专家上警示教育专题课,促进广大领导干部吸取教训,引以为戒,警钟长鸣,防微杜渐。
(四)岗位廉政教育。要按照学院党委关于《开展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鲁丝院党字〔2010〕44号)要求,结合领导干部岗位和职责,逐步建立全方位、立体式岗位廉政教育网络和责任清晰、上下联动的岗位廉政教育责任体系。围绕容易引发和滋生腐败行为的重要环节和关键岗位,科学界定岗位权限、全面查找廉政风险,逐项制定防控措施,建立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
(五)专题教育。根据上级组织有关反腐倡廉工作部署,围绕学院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重点,结合领导干部的思想、工作、作风等方面实际,每年集中一段时间,开展多种形式的反腐倡廉主题教育活动。
五、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反腐倡廉教育长效机制
(一)坚持和完善理论中心组定期学习反腐倡廉理论制度。学院党委理论中心组要把反腐倡廉有关理论和工作决策部署作为重要的学习内容,定期安排专题学习(每年至少2次),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并结合思想和工作实际,研究制定学习贯彻工作措施。(责任部门:组织人事与宣传处,配合部门:党政办公室)
(二)坚持和完善党政领导干部定期讲授廉政党课制度。学院党政主要领导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职责,定期上廉政党课或作反腐倡廉报告(每年至少1次),对党员干部进行党性党风党纪和反腐倡廉教育。(责任部门:组织人事与宣传处、团委,配合部门:各处室、系)
(三)坚持和完善廉政谈话、党性定期分析制度。学院党委要围绕反腐倡廉教育主题,开展任前谈话、提醒谈话、诫勉谈话、廉政承诺等形式,加强对党员干部的启发提醒和说服教育。要建立健全反腐倡廉专题民主生活会制度,把党性分析作为民主生活会主要内容,把作风建设作为党性分析的重点内容。(责任部门:组织人事与宣传处、纪检监察室,配合部门:各处室、系)
(四)坚持和完善廉政培训、考试制度。把反腐倡廉教育列入干部教育培训规划,纳入师资培训和干部学习计划,并根据不同时期的工作重点、培训对象、培训内容,采取专题培训、系统培训等形式,加强对干部任前、岗前和经常性的廉政培训。建立新任领导干部廉政法规基本知识考试制度。(责任部门:组织人事与宣传处、纪检监察室,配合部门:各处室、系)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成立由学院党委书记任组长,其它院领导和各党支部、处(室)、系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反腐倡廉教育领导小组。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各党支部、处(室)、系相互配合,广大干部参与的工作机制。建立反腐倡廉教育领导小组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加强交流沟通和具体指导,不断完善领导干部反腐倡廉大宣教工作格局。
(二)创新载体,拓宽渠道。
通过多途径、多渠道、多手段,进行全方位、多层次的反腐倡廉教育建设,组织主题鲜明、内容丰富、方法灵活、形式多样的反腐倡廉教育活动,运用各种媒体和载体,营造浓厚的反腐倡廉教育氛围。
(三)健全制度,建立机制。
建立领导干部反腐倡廉教育工作督查考评制度,明确督查考评的对象、时间、目标、方法和措施,做到年度有计划、有措施、有检查、有考核,确保反腐倡廉教育工作落到实处。
中共山东丝绸纺织职业学院委员会
2011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