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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入开展“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方案(鲁丝院党字〔2012〕3号 2012-3-15)
关于深入开展“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
实施方案
(鲁丝院党字〔2012〕3号 2012-3-15)
按照省委高校工委《关于在山东高校深入开展“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的指导意见》(鲁高工委〔2011〕72号)的要求,现就我院深入开展“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学习贯彻中央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引导全院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围绕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教育规划纲要,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核心任务,立足“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本职岗位创先争优,进一步提升服务社会、服务师生、服务群众的水平,积极争创省级示范高职院校,推动学院特色发展、科学发展。
二、目标要求
深入开展“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是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 9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的重要举措,是今后一个时期创先争优活动的重点工作。学院各党支部和广大党员,要充分认识开展“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的重要意义,积极投身到活动中来。要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委和省委高校工委的有关要求,把“落实教育规划纲要、服务学生健康成长”作为活动主题,以切实解决师生员工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为重点,以提高师生员工满意度为标准,以“三亮”(亮标准、亮身份、亮承诺)、“三比”(比技能、比作风、比业绩)、“三评”(群众评议、党员互评、领导点评)为抓手,贴近师生实际,创新活动载体,坚持分类指导,务求工作实效,使我院各党支部和广大党员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改进服务作风、提升服务能力、提高服务效能,推动教育规划纲要全面落实和我院事业科学发展。
三、活动载体
按照“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的目标任务,围绕“落实教育规划纲要、服务学生健康成长”的活动主题,搭建活动平台,丰富活动内容,推动广大党员围绕学院中心工作创建先进,争当优秀。
(一)规范“三亮”,即“亮党员身份、亮服务标准、亮岗位承诺”(2012年2-3月)。结合规范化管理工作,在党员中开展“ 亮标准、亮身份、亮承诺”的三亮活动,教职工党员要做好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工作,学生党员要争做成人成才表率。各党支部通过设立党员示范岗、党员责任区等形式,促进党员模范履行岗位职责,甘于奉献、周到服务、争创一流,使一批优秀共产党员成为服务群众、岗位奉献的鲜明旗帜。采取在显著位置设立展示牌、电子显示屏、开通网络平台等形式,公开服务内容和标准,明确服务流程和方式、办结限时等。各窗口部门重点围绕提高服务能力、改进服务做法、提高服务效能,并向师生员工作出公开承诺,接受监督(具体活动安排见附件)。
(二)开展“三比”,即“比技能、比作风、比业绩”(2012年2-8月)。在广泛开展党性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的基础上全面开展“三比”活动,促进服务能力和服务水平全面提升。各党支部和党员,都要对照先进典型和本职工作标准,查找自身差距,明确努力方向,形成比、学、赶、帮、超的浓厚氛围,有效实现服务水平、服务作风、服务效能的升级,开展争创党员示范岗、优秀共产党员、师德标兵、优秀学生党员、先进党组织等系列活动,通过业务练兵、教学竞赛、服务师生、奉献社会等行动,提升党员整体素质,在本职岗位上争创一流业绩(具体活动安排见附件)。
(三)组织“三评”,即“党员互评、书记点评、群众评议”(2012年8月)。全院党员要结合自身特点和岗位实际进行自评和互评,要以党支部为单位,通过召开组织生活会等形式,组织党员开展1次评议活动。党员领导干部要经常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书记点评要肯定成绩、指出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并督促整改落实。7月中旬,各党支部要形成综合评议情况报告,报学院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具体活动见附件)。
(四)开展党员与学生结对帮扶活动(2012年2-8月)。通过学院领导、教工党员、学生党员的共同努力,在全院范围内营造一个人人关爱学生,人人奉献爱心的良好氛围。
1.每位院领导联系1个系,支部委员联系1个班级。院领导每学期要经常参加所联系系的活动,支部委员每学期要经常参加所联系班级的活动,实施面对面教育,关心联系班级的班风学风建设和学生的思想、学习和生活,帮助解决存在问题,营造全员育人的良好氛围。
2.党员与学生结对帮扶。采取教师党员带领学生党员,或支部指定每个党员与本系学习、生活和心理有困难的学生结对帮扶的方式,为他们提供关心和服务,帮助他们克服困难、解决存在问题,促进他们成长成才,让他们得到学院和党组织的关爱。
3.在学生党员中实施助理辅导员计划。组织部分高年级学生党员担任低年级班主任助理或辅导员助理,协助辅导员、班主任做好班级日常工作,加强班风建设。
4.教工党员在认真履行教书育人岗位职责的同时,积极引导学生进行专业实践,指导学生社团的专业活动,提升专业技能,增强社会适应性。
四、活动要求
(一)落实工作责任。各党支部要把“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作为深化创先争优活动的重要举措,树立“以学生为中心”的教育理念,确立“以教师为根本”的发展战略,以师生满意为工作出发点,以 “落实教育规划纲要、服务学生健康成长”为活动主题,讨论制订本支部“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具体实施方案,明确领导职责、制定工作计划、做出专门部署。院党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将加强对活动的领导和统筹,促进各部门加强沟通,密切配合。
(二)坚持党群共建。通过党建带工建、党建带团建、党建带妇建,合力推进“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女组织的优势和作用,充分调动广大师生员工的积极性,共同参与、齐争共创。
(三)强化宣传引导。要充分发挥院报、校园广播、网络等作用,每月至少报道3次活动开展情况,积极报送宣传报告稿件。采取开辟宣传栏、悬挂宣传条幅等多种形式,让师生员工感到创先争优就在身边眼前。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员工立足本职岗位改进服务作风、争创一流业绩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努力营造学习先进、崇尚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氛围。
(四)注意总结提高。各党支部要全面总结在 “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中所形成的典型经验和做法,对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进行系统总结,认真总结经验、查找不足,进一步研究制定改进措施。并将开展“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中行之有效的做法用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形成长效机制,努力创建省级示范高职院校,实现学院特色发展、科学发展,以优异成绩向党的“十八大”献礼。
附件:“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配档表
中共山东丝绸纺织职业学院委员会
2012年3月5日
附件: “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活动配档表
序号 |
活动名称 |
日期 |
负责人 |
备注 |
|
1 |
“亮党员身份、亮服务标准、亮岗位承诺”的三亮活动 |
2012年2月-2012年3月 |
各党支部书记 |
|
|
2 |
“比技能、比作风、比业绩”三比活动 |
2012年3月-2012年8月 |
各党支部书记 |
|
|
3 |
“党员互评、书记点评、群众评议”三评活动 |
2012年8月 |
各党支部书记 |
|
|
4 |
开展党员与学生结对帮扶活动 |
每位院领导联一个系,每位支部委员联系一个班级活动 |
2012年2月-2012年8月 |
各党支部书记 |
|
党员与学生结对帮扶活动 |
2012年2月-2012年8月 |
各党支部书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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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生党员担任助理辅导员活动 |
2012年2月-2012年8月 |
各党支部书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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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工党员积极引导学生进行专业实践 |
2012年2月-2012年8月 |
各党支部书记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