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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建设文明校园、创建文明城市工作方案 (鲁丝院党字〔2011〕25号 2011-5-4)

作者:网站编辑 发布时间:2018-07-20
                中共山东丝绸纺织职业学院委员会

建设文明校园、创建文明城市工作方案

(鲁丝院党字〔2011〕25号
  2011-5-4

2011年是淄博市争创全国文明城市的关键之年,根据淄博市委、市政府《关于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和学院2011年度工作重点,结合学院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为目标,以加强“文化教育”、“思想道德建设”、“环境治理”为抓手,以深入开展“文明校园”的创建活动为抓手,通过大力学习普及道德规范和学生行为准则,加强大学生思想道德教育,切实提高教师职业道德操守,促进学生养成良好道德行为。使每一位学生和教职员工都成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生力军,为构建文明校园,实现学院的跨越式发展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为淄博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做出应有的贡献。

二、主要工作

根据工作的任务要求,学院建设文明校园、创建文明城市工作主要内容包括:思想理论及工作作风建设、思想道德建设、校园文化建设和加强校园综合治理创建文明校园四个大的方面。具体参见《中共山东丝绸纺织职业学院委员会建设文明校园、创建文明城市工作责任分工》(见附表)。

三、组织领导

加强领导机制建设,在院党委的领导下,成立学院建设文明校园、创建文明城市领导小组,小组下设办公室,确保工作的落实。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长:高素贞

副组长:孙志斌 刘承新

 员:张玉惕 梁菊红 明绪田 余中兴    

曹修平 李志刚 吕志江  

办公室主任:袁  雷(兼任)

办公室设在组织人事与宣传处。

四、措施和要求

(一)提高认识,营造创建氛围。各党支部、各部门要提高认识,采取切实措施,把精神文明建设当作全局性、本职性的工作,摆在学院工作的重要地位,要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努力营造创建氛围。

(二)积极组织,师生广泛参与。在创建工作中,倡导创建活动与日常工作相结合、与提高师生员工的文明素质和校园的文明程度相结合、与实现学院发展相结合,积极组织,广泛动员全体师生员工积极热情地投入到这一活动中来。要搞好层层宣传发动,形成人人参与创建的局面,确保学院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三)明确职责,保障工作任务落实到位。要明确责任,所有承担任务的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创建工作的投入,把这项工作纳入本部门重要工作日程。各部门要根据自己所承担的任务制定详细具体的实施方案,确保任务完成。

(四)检查落实,创建工作量化考核。根据部门、岗位职责,将创建工作列入工作目标,与部门绩效考核同步实施,同步考核。

 

附件:中共山东丝绸纺织职业学院委员会建设文明校园、创建文明城市工作责任分工

 

中共山东丝绸纺织职业学院委员会

2011年5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