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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委员会 党支部工作考核实施办法 (鲁丝院党字〔2011〕24号 2011-5-2)
中共山东丝绸纺织职业学院委员会
党支部工作考核实施办法
(鲁丝院党字〔2011〕24号 2011-5-2)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等文件精神,为加强党支部建设,使党支部工作更加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不断提高党支部的整体工作能力,在学院的改革和发展中,更好地发挥战斗堡垒作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党支部工作量化考核,是以党的基层组织的工作性质为依据,将一年内党组织活动的内容和效果分解成若干具体考核指标,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进行考核和评议的管理方式。
第二章 组织实施与考核原则
第三条 学院党委领导考核工作。由学院分管领导、相关部门负责人和党员代表组成7-9人考核小组,负责党支部工作考核实施工作。
第四条 考核原则
(一) 先进性原则。
(二)可行性原则。
(三)客观公正原则。
(四)定量定性相结合原则。
第三章 考核内容和程序
第五条 根据党支部工作的任务要求,考核主要内容包括:组织建设、战斗堡垒作用、党员教育管理、发展党员工作、思想政治工作、特色活动及奖励等6项一级指标,26项二级指标。以《山东丝绸纺织职业学院党支部工作考核标准》(见附表)中所列具体项目进行考核。
第六条 党支部自评。各支部在全面总结年度工作的基础上,召开支部大会,由支部书记向党员报告工作,全体党员根据考核标准给支部打分,作为自评成绩。
第七条 考核小组考评。考核小组在听取汇报、考查材料基础上,分别给各支部打分。支部自评、考核小组考核成绩分别占总分数的10%和80%。
第八条 综合评价。学院党委根据支部自评、考核小组考评结果,对各党支部工作进行综合评价。综合评价成绩占总成绩的10%。
第九条 党支部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制,支部所属党员有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和行政记过(含严重警告和记过)以上的,考核成绩以不合格计。
第四章 考核时间及考核结果的使用
第十条 考核工作与党支部学年工作总结和评优评先相结合,每学年进行1次,一般安排在每年6月份进行。
第十一条 党支部考核结果将作为评选先进党支部的重要依据。申请入党的学生数未占到学生总数的40%的教学系党组织,不能参加先进党支部的评选。对于考核确认为优秀的党支部,要在全院总结和推广他们的经验,对于考核确认较差或一般化的党支部,要责成提出整改意见,并采取切实有效措施,限期改进工作。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二条 各党支部的负责人要高度重视党支部工作量化考核工作,根据考核方案做出合理安排。参加考核的工作人员要严格掌握标准,实事求是进行评估,保证质量,注重实效。
第十三条 本办法自通过之日起执行。
第十四条 本办法在执行过程中,如与上级党组织的有关章程、条例、规定不符的,应以上级党组织的规定为准。
第十五条 本办法由组织人事与宣传处负责解释。
附件:中共山东丝绸纺织职业学院委员会党支部工作考核标准
中共山东丝绸纺织职业学院委员会
2011年5月3日
附件: 中共山东丝绸纺织职业学院委员会党支部工作考核标准
一级考核指标 |
二级考核指标 |
计分办法 |
一、组织建设(20分) |
1.党支部组织健全,分工明确,责任落实;支委成员团结协作,与科室协调配合好,支部具有一定的凝聚力、战斗力。(2分) |
支委未进行明确分工扣1分;职责不落实扣2分。扣完本项得分为止。 |
2.党支部有年度、学期工作计划和总结。(5分) |
计划和总结不齐缺1项扣2分;计划缺少可操作性扣2分。扣完本项得分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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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能定期召开支委会、支部大会。(5分)(支委会每月1次,支部大会每季度1次) |
不能按要求召开支委会或支委会记录不全,缺1次扣1分,缺少3次以上不计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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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及时足额收缴党费。(2分) |
逾期1次扣0.5分;出现数额不足1次扣0.5分;扣完本项得分为止。 |
|
5.认真做好党内统计工作,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和申请入党人员名册齐全,统计准确。(2分) |
名册不齐,上报信息不准,出现1项扣0.5分,扣完本项得分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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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党支部工作档案资料齐全。(4分)(包括党费缴纳记录、党员调动情况记录、申请入党人员材料、入党积极分子发展材料、组织生活会材料、支部活动材料等) |
党支部工作档案资料缺1项扣1分,扣完本项得分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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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战斗堡垒作用(12分) |
7.学院党委的决定在支部得到贯彻执行,布置工作保质按期完成。(2分) |
党委的决定在支部贯彻执行不力,布置的工作在规定时间内没有按要求完成,出现1次扣1分,扣完本项得分为止。 |
8.引导和带领全体党员和群众努力完成各项行政业务工作。(4分) |
党支部范围内教学、管理、服务等各项工作完成质量不高,受到学院通报批评,出现1次扣2分;出现责任事故受到处分的,1次扣4分,扣完本项得分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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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在重要工作和重大问题中对党员有具体要求,发挥党员的表率作用。(6分) |
对党员没要求,扣2分;党员发挥表率作用不好,发现1例扣1分。扣完本项得分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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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党员教育管理(18分) |
10.根据学院党委和本支部实际,对全体党员开展经常性的理论教育、先进性教育、党风党纪教育。(3分) |
不能根据实际开展教育,党委布置的党员教育没按要求完成,受到学院批评,出现1次扣2分;出现1次党员违纪受到警告及以上处分的,1次扣3分。扣完本项得分为止。 |
11.党支部每月至少组织1次党员集中活动。(5分) |
缺1次扣1分;缺少3次以上不计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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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党支部每学期召开1次组织生活会。(2分) |
组织生活会不能按要求完成,缺1次扣1分,扣完本项得分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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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坚持民主评议党员制度,评议认真。(4分) |
民主评议党员不能按时进行,扣2分;在民主评议党员中出现问题扣2分。扣完本项得分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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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认真组织党员参加院党委组织的党员集体活动。(4分) |
按无故缺席人数占党支部总人数的百分比计分,每次活动缺勤10%以上扣1分。扣完本项得分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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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党员发展工作(20分) |
15.年初有党员发展计划,年底有总结。(4分) |
党员发展计划和总结缺1项扣2分。扣完本项得分为止。 |
16.每学期研究党员发展工作不少于2次。(4分) |
每学期研究党员发展工作少于2次,每少1次扣1分。扣完本项得分为止。 |
|
17.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工作,每个积极分子有明确的培养人,培养考察记录、谈话记录、入党积极分子汇报思想情况记录齐全。(6分) |
培养人不明确,培养考察记录、谈话记录、入党积极分子汇报思想情况记录不全,缺1项扣1分,扣完本项得分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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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严格党员标准,发展党员程序严谨,手续完备,保证质量。(6分) |
未按规定程序进行或手续不完备,接收申请书记录、确定积极分子会议记录、新党员发展会记录、新发展党员档案材料、预备党员档案材料等重要资料不全,出现1例扣2分,本项扣分不保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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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思想政治工作(15分) |
19.每学期至少分析研究1次党员思想状况,把握党员队伍和重点人的思想动态,有针对性地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教职工思想稳定。(4分) |
每学期分析研究党员思想状况少于1次,扣2分;由于党支部工作不力造成因为职工思想问题引发的事件,每件次扣2分,扣完本项得分为止。 |
20.党员联系群众制度落实有效,认真处理涉及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党群关系密切。(3分) |
党员联系群众制度不落实,扣3分;对涉及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不组织解决,扣2分。扣完本项得分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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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认真组织本支部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每学期有学习计划,形式多样,方法灵活,效果较好。(5分) |
无计划扣5分;学习计划有1项未完成扣2分;组织不力或完成不好,参学率未达到95%以上扣2分。扣完本项得分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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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关心和支持本支部范围内的工会小组和团支部的工作,配合学院党委做好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的统战工作。(3分) |
不关心支持工会小组工作扣1分;党支部有统战对象但没有讨论过统战工作或落实不好扣2分。扣完本项得分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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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特色活动及奖励 (15分) |
23.在正规刊物上发表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方面的论文。(3分) |
有1篇加1分,加满3分为止。 |
24.撰写的各类党政工作信息被院报、校园网采用。(6分) |
院报、校园网采用1次加0.5分,加满7分为止。注:学院党政层面的活动信息不计入各党支部信息;离退休党支部被采用的每条信息按加分标准的2倍计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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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党支部管辖范围内党政各项工作、集体和个人受院级(含)以上行政表彰奖励。(2分) |
集体受学院以上表彰1次加0.5分,学院表彰1次加0.3分;个人受院级以上表彰1次加0.3分,学院表彰1次加0.2分;表彰不分等次的,同1类活动不重复计分,只计最高分,加满2分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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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支部特色活动。(4分) |
各支部独立自主的开展特色创新活动,经考核小组考察确定的,根据活动影响加1-2分,本项加满4分为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