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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委员会开展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鲁丝院党字〔2010〕44号 2010-9-19)
开展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
(鲁丝院党字〔2010〕44号 2010-9-19)
为推进学院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建设,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领域,按照市委高校工委关于《开展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有关要求,结合学院实际,经党委研究,现就开展廉政风险防范管理有关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工作方针,以排查廉政风险为基础,以制度建设为保障,以监督管理为手段,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逐步建立预防腐败的长效机制,不断提高预防腐败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二、工作目标
按照突出重点、稳步推进、完善提高、务求实效的总体要求,强化各级党员干部和行政管理人员的廉洁自律意识、岗位责任意识,建立教育在先、制度制约、监督及时的防范机制,建立健全制度保障、程序运行、监督管理、考核评价等配套体系,逐步形成以岗位为点、以程序为线、以制度为面的廉政风险防范管理长效机制。
三、基本原则
(一)预防为主的原则。坚持工作重心前移。
(二)教育优先的原则。坚持发挥教育的基础性作用,教育和引导党员干部强化自我规范意识,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三)惩防并举的原则。坚持“前期预防、中期监控、后期处置”的工作思路,以超前预防、及时化解廉政风险为主,对已经产生的廉政风险问题及时落实惩戒措施。
(四)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开展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着力解决好影响学院发展和涉及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不断推动预防腐败工作向纵深发展。
四、工作机构
为切实做好廉政风险防范管理的各项工作,学院成立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高素贞
副组长:孙志斌 余中兴
成 员:刘承新(删?) 张玉惕 梁菊红 明绪田 司志钰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纪检监察室,具体负责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实施。
五、主要内容
开展廉政风险防范管理,以制约、监督和规范权力运行为核心,重点围绕下列情形查找和确立廉政风险点:
因工作岗位特殊,可能造成党员干部和行政管理人员不能正确履行职责的情况;工作程序和个人自由裁量权空间过大,可能造成权力失控和行为失范的情况;由于缺乏制度性明确规定,导致管理行为失控的因素;行业“潜规则”对岗位的干扰、生活圈和社交圈对个人的不利影响等可能诱发腐败行为的因素等。
(一)岗位风险。根据岗位职责,对照以往履行职责、执行制度和遵守《廉政准则》等情况,通过自己找、相互查、群众帮、领导提、集体评等多种方法,查准找全个人在思想道德、岗位职责和外部环境等方面存在或潜在的风险内容及其表现形式。
(二)部门风险。结合部门职责,针对人、财、物的管理,分别查找出工作流程、制度机制和外部环境等方面存在或可能存在的廉政风险,并认真细化、分析风险的内容和表现形式。
(三)单位风险。重点查找在“三重一大”(重大事项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等方面容易产生腐败行为的风险内容及表现形式。
六、实施范围
学院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各处室、系及其主要负责人;具有管理人、财、物等业务处置权和自由裁量权的重点部门、关键岗位及其负责人。
七、方法步骤
(一)查找风险点(9月15日前完成)。
查找和确立廉政风险点,采取自下而上和自上而下相结合的方式,按照岗位、部门、学院三个层面逐一进行排查,经学院风险防范领导小组审核汇总后,报市委高校工委。
(二)公示确认(9月21日-9月25日)。
对查找出的风险点经市委高校工委防范风险领导小组审核把关后,将风险点登记汇总,建立台帐,形成廉政风险信息档案,实行集中规范管理,并在校园网内网公示,征求各方意见。
(三)制定防范措施(9月26日-9月30日)。
1.针对岗位风险,由个人对照与业务工作相关的各项法规制度,提出防范控制风险的具体措施和办法,报学院风险防范领导小组审核。
2.针对部门风险,由部门全体人员围绕人、财、物管理的薄弱环节和风险隐患,研究制定具体防范措施和相关工作程序,报学院风险防范领导小组审核。
3.针对单位风险,由学院领导班子围绕决策、执行过程和监督、检查、考核等关键环节,研究制定具体防范措施和相关工作程序,报市委高校工委防范风险领导小组审核。
(四)检查考核
在开展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的执行过程中,学院风险防范领导小组通过座谈、集中访谈、现场工作会、问卷调查等形式进行监督检查,针对查找的问题和不足,及时提出整改措施,改进和完善风险防范工作,并将检查情况纳入个人和部门年终考评的主要内容,逐步建立监督检查、考核评价、纠错整改和责任追究等廉政风险防范管理长效机制。
二〇一〇年九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