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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立领导干部联系专家制度的通知 (鲁轻院党字〔2015〕20号 2015-9-24)
关于建立领导干部联系专家制度的通知
(鲁轻院党字〔2015〕20号 2015-9-24)
各系、处室:
为加强和改进人才工作,发扬党密切联系群众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增强党在各类人才中的凝聚力、号召力,更好地发挥各类人才的作用,根据淄博市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委联系专家工作的实施意见》(厅发〔2015〕21号)文件精神,现就我院建立领导干部与专家联系制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联系的领导干部范围
学院党委成员。
二、联系对象
学院具有副教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
三、联系内容
一是了解联系对象的基本情况,掌握联系对象的思想、工作、学习、生活等基本情况;二是通过联系对象了解对学院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做好人才工作、发挥人才作用的意见;三是倾听他们对学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四是组织和发动专家针对当前学院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献计献策,发挥他们在领导决策中的智囊和参谋作用。
四、联系方式
根据具体情况,可采取多种方式进行联系,如保持经常性的通讯往来、举行专题座谈会、联谊会等。
五、有关要求
(一)结合学院领导联系点工作安排,领导联系专家原则上从所联系系挑选。领导与专家每学期至少联系两次以上,每次联系活动要及时填写“领导干部与专家联系情况登记表”,登记表及时交组织统战科备案。
(二)联系对象要积极主动地与所联系的领导加强联系,说真话,谈实情,为学院发展和专业建设进言献策,为领导决策当好参谋。
(三)学院定期邀请专家就学院发展的相关问题开展研讨,专家就相关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定期撰写调研报告。
(四)组织人事与宣传处做好协调服务工作,对专家的意见和建议,要及时汇总整理。要加强调查研究,及时总结经验,不断促进领导干部联系专家工作健康发展。
附件: 学院领导联系专家名单
中共山东轻工职业学院委员会
2015年9月24日
附件: 学院领导联系专家名单
序号 |
学院领导 |
联系专家 |
1 |
王纯国 |
初东丽 |
2 |
孙志斌 |
王思亮 |
3 |
张玉惕 |
杨秀稳 |
4 |
梁菊红 |
李爱莲 |
5 |
明绪田 |
李洪波 |
6 |
余中兴 |
张 欣 |
7 |
公 昆 |
王莹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