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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实施方案 (鲁轻院党字〔2014〕21号 2014-9-26)
(鲁轻院党字〔2014〕21号 2014-9-26)
为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一步深化我院教育教学改革,更好地继承和发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传统美德,加快推进学院精神文明建设,根据中央《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意见》及淄博市高校工委《关于在高校中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围绕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的宏伟目标和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根本任务,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师生,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凝聚力量,巩固广大师生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激励师生员工成为争做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的传承者、社会主义道德规范的实践者、良好社会主义风尚的创造者和优良校风的践行者。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以人为本。尊重学生的主体地位,贴近学生的学习生活实际,关注学生的成长发展需求,解决学生的问题和困难,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二)坚持全员育人。将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覆盖到全体师生员工,形成课堂教学、社会实践、校园文化、管理服务四位一体的育人局面。
(三)坚持知行统一。把教育和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结合起来,使学生通过身体力行,体验和理解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于国家、社会以及个人发展的意义,在情感态度上认同,在行动上遵守。
三、主要措施
(一)加强顶层设计,完善内部治理
1.把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贯穿于学院办学指导思想、发展规划和人才培养全过程,落实到办学理念、培养计划、课程设置、文化建设和教育教学服务等各项工作中,建立健全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领导体制、工作机制和各项规章制度。(责任部门:党政办公室、教务科研处)
2.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关要求细化为具体规定,完善教师、学生行为规范,在日常管理服务中鲜明彰显社会主义主流价值,增强师生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主流价值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责任部门:组织人事处与宣传处、学生工作处、教务科研处和工会办公室)
(二)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观为内容,推进党的先进性建设工程
1.开展党员示范岗活动,弘扬优良党风和优良作风。党员干部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要求,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成果,切实转变作风,带头倡导主流价值观,发挥表率、模范作用。 (责任部门:组织人事与宣传处)
2.以推进党校建设为载体,优化党校培训内容。学院党校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入党积极分子、党员培训的一个重要内容,使广大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成为坚定的自觉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践行者。(责任部门:组织人事与宣传处、团委)
(三)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目标,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校园活动
1.推进思想理论课改革,做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三进”工作。继续发挥思想政治课的主渠道、主阵地作用,创新教育模式,建设法制教室,继续做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课堂、进教材、进头脑”工作,努力使学生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入耳、入脑、入心”。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行为规范方面的教育,引导学生形成正确的是非观、善恶观、荣辱观,把思政课建设成为大学生真心喜爱、终身受益的优秀课程。(责任部门:教务科研处、德育处、组织人事与宣传处)
2.以社会实践活动为载体,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培养大学生在社会实践中思考和解决现实问题的能力。组织大学生服务社会的各项志愿服务,并把大学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情况纳入个人评价体系。积极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状况调研,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教学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责任部门:学生工作处、团委、德育处、组织人事与宣传处)
3.广泛宣传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利用学习论坛、院报、校园网、广播、宣传栏、微信等形式,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普及教育,增强师生员工的认同感。(责任部门:组织人事与宣传处)
(四)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核心,推进教职工队伍建设工程
1.以加强教职工政治理论学习活动为抓手,开展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学习教育活动。发挥教职工推进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主力作用,充分发挥教职工在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重要作用。(责任部门:组织人事与宣传处、各党支部)
2.加强教职工队伍建设。把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教职工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内容,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纳入绩效考核、优秀评选、专业技术职务评聘之中,引导广大教职工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责任部门:组织人事与宣传处)
(五)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进优良校风建设工程
1.进一步完善校风建设具体目标和举措,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到教风、学风、工作作风建设中,为校风建设注入新的内涵和活力。(责任部门:教务科研处、学生工作处、各系)
2.开展师德师风教育活动,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在教师层面,以提高思想素质、坚定理想信念和不断提升职业道德水平为重点,开展教师行为规范学习教研诚信教育活动。(责任部门:工会办公室、教务科研处、组织人事与宣传处)
3.以“文明班级”创建等活动为抓手,完善文明班级指标体系,继续加强学风建设,打造和宣传优秀学风集体的正面典型,以榜样的力量提升全体学生的优良学风。(责任部门:学生工作处、各系)
(六)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指导,推进校园文化和精神文明建设
1.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指引下,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校训、办学指导思想结合,在师生员工中培育共同发展,融入共担意识,关注和尊重教职工的思想状况和精神成长,提升教师的职业自豪感和幸福感,提高教职员工对学院的归属感和对从事教育事业的使命感。(责任部门: 组织人事与宣传处、教务科研处)
2.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文明和谐校园建设工程,巩固、创新省级精神文明单位的创建成果,提升校园文明水平。(责任部门: 组织人事与宣传处)
四、措施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学院党委对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负总责。各系、处室负责人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的第一责任人,要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和教育教学、科研、社会服务工作结合起来,统一做好部署。
(二)制定落实方案。各系、处室要根据本《实施方案》的要求,进一步理清思路、明确目标、强化措施,积极探索新思路、新途径、新方法,将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工作落到实处。
(三)营造良好氛围。要充分运用院报、校园网、校园广播、宣传栏和各级主流媒体等,深入宣传我院推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建设成果。各系、处室要结合本单位实际加强宣传力度,展示和推介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中形成的好的做法、经验以及先进人物,营造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的良好氛围。
(四)加强督促检查。学院领导根据工作分工,加强对各系、处室调研、指导,了解活动进展。学院党委定期召开会议,通报活动情况,研究解决问题,总结交流经验。
五、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学习阶段 2014年9月下旬—10月20日
重点学习中央、山东省委和省、市委高工委就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相关文件和会议精神,学习本方案,制定本系、处室工作方案。
第二阶段:践行建设阶段 2014年10月—2015年4月
根据本实施方案及各单位和相关部门制定的具体措施,切实开展践行活动,加强过程监督和指导,做好阶段考评、检查与评估工作,确保各项建设任务落到实处。
第三阶段:总结提升阶段 2015年5月
总结经验,推介典型做法和优秀人物、先进组织,学院进行表彰和宣传。查找不足,研究确定整改后的建设任务,探索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新思路、新模式和新途径,建立长效机制。
中共山东轻工职业学院委员会
2014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