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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完善以章程为核心的 制度体系建设方案》(鲁轻院党字〔2016〕31号 2016-9-6)
中共山东轻工职业学院委员会关于印发
《山东轻工职业学院完善以章程为核心的
制度体系建设方案》的通知
(鲁轻院党字〔2016〕31号 2016-9-6)
各系、处室:
《山东轻工职业学院完善以章程为核心的制度体系建设方案》已经学院党委会审定,现予以公布。请认真组织学习宣传,切实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中共山东轻工职业学院委员会
2016年9月6日
山东轻工职业学院
完善以章程为核心的制度体系建设方案
章程是高等学校依法自主办学、实施管理和履行公共职能的基本准则,实现依据章程自主管理,是高等学校实现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基本要求。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高等教育综合改革的意见》(鲁办发〔2016〕19号)的部署,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高校完善以章程为核心制度体系的通知》(鲁教法函〔2016〕3号)的要求,制定《山东轻工职业学院完善以章程为核心的制度体系建设方案》。
一、建设目的
通过完善以章程为核心的制度体系建设最终达到依法治校、权责分明、自主管理、科学发展。
(一)确立学院章程的核心地位。形成以章程为引领、专项配套制度为支撑的校内制度体系,按照高等职业教育规律,使制度体系达到全面性、系统性要求;树立尊重章程精神、依章办事的群体意识和行为习惯,为依法治校提供制度依据和观念支持。
(二)完善内部治理体系。坚持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推进教授治学、民主管理;完善院系两级管理体制,理清院系职责关系,扩大各系自主权,广泛调动各系、教师、学生多元主体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构建有利于加快学院各项事业发展的科学治理结构。
(三)健全以学术委员会为核心的学术管理架构。通过完善学术委员会制度,赋予学术委员会权力来保障教师的学术权力,落实教授治学原则。明晰和落实学术组织在学术事务管理中的相对独立地位,扩大学术组织在学术事务和学校事务管理中的职能和权限,强化学术组织在学术事务中的决策地位,形成以学术委员会为核心的学术组织体系。
(四)落实校内民主监督机制。按照依法治校要求,从源头上约束权力和预防腐败,畅通师生意见反馈渠道,完善学生、教职工申诉处理机制,形成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机制,进而保障学院管理的民主化和科学化。
二、建设内容
依据法律法规、《关于推进高等教育综合改革的意见》和《山东轻工职业学院章程》的原则与要求,对照《山东省高等学校章程配套制度指导目录》(附件1),制定并完善党委会、校长办公会、学术委员会、理事会、教职工代表大会、学生代表大会、人事管理、学生管理、教学科研、考试招生、资产财务、后勤、安全、对外交流与合作等方面的制度,建立健全各种办事程序、内部机构组织规则、议事规则等程序性制度,正确处理规范约束与自由裁量的关系,形成健全、规范、统一的制度体系。
三、工作安排
各部门要在全面梳理现有规章制度的基础上,根据工作需要,认真分析总结现有各项规章制度在执行中遇到的问题,做好规章制度的废改立工作。“废”是指同一项制度已有新版本施行,旧版本要作废,或现行制度实施的环境改变,旧制度已无存在必要;“改”是指制度整体上适用,局部需作修改;“立”是指现行制度整体上不适用,需重新制定,或由于出现了新情况、新问题,需要填补制度空白。要特别注意避免出现制度内容超越部门权限、制度与法规、其它规章或者与上级规范性文件相抵触的现象。要紧密结合部门工作职能,结合学院“十三五”发展的新形势新任务,致力于建立系统完整的规章制度体系。
第一阶段(2016年9月30日之前):各部门以《山东省高等学校章程配套制度指导目录》(附件1)为参考,由分管领导带领,全面梳理本部门牵头制订的制度,填写《废改立情况登记表》(附件2),交由党政办公室统一汇总后,报学院审定。
第二阶段(2016年10月1日—2017年3月31日):各部门根据审定的《废改立情况登记表》开始制定、修改工作。分管领导每月主持工作研讨会,保证制度修订质量,成熟制度经分管领导签字,报党政办公室,按程序核准、发布。
第三阶段(2017年4月1日—2017年5月31日):全部制度修订完成后,由党政办公室汇编、印发。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章程的学习和实施。
将章程学习宣传与学院的各项工作有机融合,使全体师生员工和学生知章程、学章程、用章程、守章程;充分发挥学院纪委、审计、教职工代表大会、学生代表大会、理事会、学生家长等主体的监督作用,坚持在法治轨道上实施管理和办学活动;依法治校办公室负责监督章程的执行情况,受理对违反章程的管理行为、办学活动的举报或投诉。
(二)加强对制度体系建设工作的重视程度。
各部门在制度修订过程中要高度重视、加强研究,分管领导参与制定并拿出主导意见,定期召开专题研讨会(研讨会会议记录每月30日前报依法治校办公室),深入调研、反复论证、民主决策,确保内容的合法性和程序的规范性,各分管领导对制度的正确性负责。
(三) 广泛参与、加强民主。
动员广大教职员工、学生参与学院规章制度的制定修订工作,使学院章程及配套制度建设成为学院凝聚共识、促进管理、增进和谐的过程,并以此为契机,提高全体师生的法治意识,为依法治校打下坚实基础。
(四)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制度建设任务如期完成
学院依法治校领导小组在党委领导下全面统筹建设工作,对各部门的工作进行宏观指导和安排。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倒排工期,确保在规定日期前高质量的完成章程配套制度建设任务。
附件:1.山东省高等学校章程配套制度指导目录
2.废改立情况登记表
附件1
序号 |
制度名称 |
指导责任单位 |
完成时限 |
1 |
党委会议事规则 |
省委高校工委干部处 |
2016年11月 |
2 |
校长办公会议事规则 |
省委高校工委干部处 |
2016年11月 |
3 |
学术委员会章程 |
省教育厅科技处 |
2016年11月 |
4 |
理事会章程 |
省教育厅综改处 |
2016年11月 |
5 |
教职工代表大会规定 |
省教育工会 |
2016年11月 |
6 |
教师管理办法 |
省教育厅教师处、人事处 |
2016年11月 |
7 |
教师申诉办法 |
省教育厅教师处 |
2016年11月 |
8 |
学生代表大会规定 |
省教育厅学生处 |
2016年11月 |
9 |
学生管理规定 |
省教育厅学生处 |
2016年11月 |
10 |
学生申诉办法 |
省教育厅学生处 |
2016年11月 |
11 |
学生资助管理办法 |
省学生资助中心 |
2016年11月 |
12 |
教学管理办法 |
省教育厅高教处、职教处 |
2016年11月 |
13 |
科研管理办法 |
省教育厅科技处 |
2016年11月 |
14 |
考试招生办法 |
省教育厅学生处 |
2016年11月 |
15 |
财务管理办法 |
省教育厅财务处 |
2016年11月 |
16 |
资产管理办法 |
省教育厅财务处 |
2016年11月 |
17 |
安全管理办法 |
省教育厅安管处 |
2016年11月 |
18 |
后勤管理办法 |
省教育厅规划处 |
2016年11月 |
19 |
国际交流与合作办法 |
省教育厅国际处 |
2016年11月 |
20 |
信息公开管理办法 |
省教育厅办公室 |
2016年11月 |
附件2
序号 |
部门 |
制度名称 |
文号 |
备注 (拟废除、修改、新建) |
完成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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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示:新建制度不填写文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