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片新闻
- 1
- 2
- 3
- 4
- 5
热点文章
- 09-10
- 09-10
- 09-10
- 09-09
- 09-06
《财务院系(部)两级管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鲁丝院字[2006]54号2006-12-21)
关于印发《财务院系(部)两级管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鲁丝院字[2006]54号 2006-12-21)
各处室、各系:
为适应高校预算分配体制改革和学院事业快速发展的需要,强化成本核算管理,逐步理顺学院与系(部)之间的经济关系,进一步提高系(部)办学自主权,调动系(部)办学积极性,确保学院资金安全、有序运作,建立科学、有效的财务管理体制,经学院党委研究,拟定了《财务院系(部)两级管理改革实施方案》。现印发全院,请认真组织学习并贯彻执行。
附件:《财务院系(部)两级管理改革实施方案》
二〇〇六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附件:
山东丝绸纺织职业学院
财务院系(部)两级管理改革实施方案
为适应高校预算分配体制改革和学院事业快速发展的需要,强化成本核算管理,逐步理顺学院与系(部)之间的经济关系,进一步提高系(部)办学自主权,调动系(部)办学积极性,确保学院资金安全、有序运作,建立科学、有效的财务管理体制,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高校预算分配体制改革精神和学院“十一五”发展规划为指导, 以“量入为出、学院总缆、系(部)分管、独立核算”为原则,实施财务院系两级管理改革。采取“机关强化预算、系(部)强化成本”的管理机制。财政拨款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事业收入按一定比例分配系(部)经费,系(部)经费一次到位、包干使用、超支不补、结余留用。
二、学院及系(部)职责
(一)学院职责
1、学院实行一级核算,对资金进行总量调控;
2、核定、分配系(部)经费;
3、对系(部)进行财经政策指导,审查系(部)经费支出的执行情况。
4、系(部)以外其他部门的支出管理。
(二)系(部)职责
1、统筹安排本系(部)经费,自主制定经费安排方案;
2、开源节流,充分利用办学资源,提高办学效益;
3、严格执行财经制度及相关财务规定,对本系(部)经济活动负责。
三、经费来源
学院经费主要来源于财政拨款、事业收入(学费住宿费收入)及其他收入。
四、经费分配及支出范围
(一)财政拨款
财政拨款由学院统一安排,主要用于以下支出:
1、人员支出:基本工资、津贴、各项补贴、福利费、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
2、离退休人员支出:离退休人员的各项个人支出和公用支出;
3、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离休护理费、退职金、抚恤费、房租提租补贴、住房公积金、独生子女费等。
(二)事业收入
结构工资:
1、院内结构工资的发放总额根据学院的办学效益浮动,以上年事业收入的12 作为学院结构工资的发放总额。院内结构工资适当向教学一线倾斜,将院内结构工资总额分为系(部)结构工资和行政处室结构工资两部分。分配方法如下:
M×K+N×K×0.8=Q
M:系(部)职工人数 N:行政处室职工人数 K:学院职工年平均结构工资发放额Q;当年学院结构工资发放总额
系(部)结构工资发放总额= M×K
行政处室结构工资发放总额= N×K×0.8
2、系(部)结构工资总额再按照各部门人员、各类学生数、班级数在各系(部)之间进行分配, 由各系(部)管理发放。07年按部门人员、各类学生数、班级数3:6:1的比例分配,08年按部门人员、各类学生数、班级数2:7:1的比例分配,09年按在校学生数进行分配,高职学生一人按两人计算。
3、行政处室结构工资总额由组织人事处负责管理发放。
4、系(部)安排本系(部)外的专职教学人员上课时,按照本部门有关规定计算上课人员的结构工资,所计算的结构工资数额交所聘用的专职教学人员所在系(部)进行分配发放。兼职教学人员由相应系(部)管理发放。
系(部)教学业务费
系(部)教学业务费按每生每学年100元计算,高职学生一人按两人计算。主要用于以下支出: 业务材料费、生产实习费、毕业设计费、资料费、讲义费、实验费、劳务费、报刊费、邮寄费、办公费、电话通讯费、差旅费、会议费、管理费、复印费、团体会费、办公设备维修费、招待费(不超过业务费的2)、班费、班主任工作补贴等。
(三)学院的其他支出
学院其他各项支出由学院根据发展需要进行安排。
二〇〇六年十二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