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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院务公开工作的意见 (鲁丝院字[2006]15号 2006-4-20)

作者:网站编辑 发布时间:2018-06-14

 关于进一步加强院务公开工作的意见

 (鲁丝院字[2006]15号 2006-4-20)

 

为了进一步贯彻执行我院《关于实行校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推进院务公开工作,完善公开制、规范公开程序、找准公开内容、提高公开质量、健全民主管理与民主监督的工作机制,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提出关于进一步加强院务公开工作的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密围绕学院发展这一要务,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全心全意依靠教职工办学,保证和维护全院师生员工合法权益,以健全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加强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为重点,进一步推进学院的民主政治建设,提高学院科学管理水平,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促进党风廉政建设,为学院创造更加良好的内部和外部环境,推动学院的改革、稳定和跨越式发展。

二﹑工作目标

通过推行院务公开制度,加大全院教职工对教学工作参与和监督的力度,密切党群关系、干群关系,调动干部和教师的积极性;深化内部管理体制改革,规范办事行为,提高工作水平,提高广大干部和教师依法治院、依法治教的自觉性;树立干部教师公正、高效、廉洁、服务人民、奉献社会的良好形象, 加强学院与社会各界的沟通,调动社会各界支持学院发展的积极性,推动我院教育事业的改革与发展。

三﹑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成立院务公开领导小组。
    组长:孙志斌

副组长:王济雨 李学静

成员:刘承新 巩维军 张玉惕 梁菊红 明绪田 张为乐 夏洪清

院务公开领导小组下设院务公开办公室。负责全院院务公开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李学静(兼)

成员:张为乐 夏洪清 韩冰洁 王守波

四﹑工作原则

实施院务公开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保障教职工的民主权利,依法办事;

(二)注意实效,从学院实际出发,立足学院现有民主制度,实事求是,突出重点,积极稳妥地推进院务公开;

(三)在校党委领导下,以教代会为基本形式和基本载体,正确处理院务公开与保密工作的关系,既要坚持有利于调动教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学院的改革和发展,搞好院务公开工作,又要遵守党和国家、学院的有关保密制度和纪律。

五﹑院务公开的内容﹑形式和时间

除党和国家机密、法律规定、学院按规定需要保密的保密事项和科技商业秘密之外,凡是涉及学院改革、发展、建设的重大决策,事关师生员工民主权利、切身利益、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的政策规定等事项以及上级部门要求公开的事项,原则上都应公开。

院务公开的形式要因事制宜、灵活多样、便捷实用,多渠道、分层次地公开,根据不同内容,采用不同方式,在不同范围内公开。主要采用会议、公文、院务公开栏、新闻媒体、校园网等形式。

对于常规性的工作要在学期初、学期末定期进行公开;对于阶段性、临时性的工作,重大事项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要及时进行公开。

院务公开的主要内容见附表。

六、院务公开的程序

1、院务公开的程序原则上应遵循确定内容、审查把关、组织实施等程序,要坚持先研究、后公开的原则。

2、对社会公开的事项,必须经过学院领导研究同意。

3、各部门事先将要公开事项的材料交到院务公开办公室,由院务公开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

 

二〇〇六年四月二十日


院务公开主要内容一览表 

公开的内容

责任部门

负责部门

 

 

院外公开内容

1﹑学院概况﹑发展规划及办学成果

院办

院长

2﹑学院章程﹑基本规章制度﹑学籍管理

院办、学生处

院长、分管领导

3﹑招生任务﹑办法﹑条件﹑收费标准﹑依据﹑就业分配;

4﹑奖学金发放

招生就业办、学生处

分管领导

5﹑学院联合办学及新设专业有关规定

教务处、招生就业办

分管领导

 

 

 

 

 

 

 

 

 

 

 

 

院内公开容

1﹑学院重大改革方案;

2﹑年度工作计划﹑总结,五年规划,中﹑长期发展规划﹑总结

院办、组织人事处

院长、书记

3﹑年度财务预﹑决算

财务处

院长

4﹑有关学院管理和教职工权益的重要规章、制度的制定和修改

院办、组织人事处

院长、书记

5、学院内部分配制度的改革方案和实施办法

组织人事处

院长、书记

6、科研项目的立项、成果、成果转化、转让、经费使用及效益,教科

研成果奖励及规划进展状况等

教务处、教学研究室

分管领导

7、大型设备、设施、器材、学生校服、公寓物品等订购、招标责任人

和实施情况

总务处、学生处

分管领导

8、重点学科、学术带头人的培养、选拨

9、职称评定条件、指标、程序及评定结果

10、教职工工资今生政策、条件、指标及结果

11、干部、教师聘任制、工人合同制的实施方案和实行情况

 

组织人事处

 

院长

12、领导干部廉洁状况。包括个人收入、重大事项报告、住房、子女

升学、就业、交通、通讯工具使用情况

纪委、院办

院长、纪委书记

13、招待费使用情况

院办

院长

14、校产开发的业绩和效益

园方公司

分管领导

15、重大基建项目方案、预算、招投标、竣工验收、决算情况

基建处、扩建指挥部

分管领导

16、机构的设置、撤并、编制的调整

17、人才的引进情况

院办、组织人事处

院长

18、评优争先的评选条件、指标、结果

院工会、组织人事处

书记、工会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