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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丝绸纺织职业学院学分制实施方案 (鲁丝院字[2006]53号 2006-12-21)
山东丝绸纺织职业学院学分制实施方案
(鲁丝院字[2006]53号 2006-12-21)
一、实施学分制的意义
实行学分制有利于因材施教,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充分发挥学生的特长;有利于发挥教师专长,提高师资水平;有力于拓宽专业面,形成不同的人才培养规格,以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科技进步对人才的要求。
二、实施学分制的基本原则
实施学分制应根据学院实际,坚持实事求是、积极稳妥、循序渐进的原则;坚持突出职业教育特点,培养学生主要职业能力与其他综合职业能力相结合的原则;坚持有利于促进和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有利于形成学校办学特色,有利于学生素质全面提高的原则。
三、学分制实施方案
(一)我院实施学分制分三步骤
1、初步试行
2006年9月至2007年7月,在2006级5个普通高职专业试行,逐步完善硬件配置和软件配备,提高教师和相关管理部门对学分制的认识水平,总结经验。
根据学校实际条件,本阶段的学分课程仅分必修课和限选课两类课程,第二学期试开任选课,不计学分。
2、推进推广
2007年9月至2008年7月,在普通高职中全面推行,进一步完善硬件配置和软件配备,提高管理水平。2007级普专学生严格按学分制进行管理。
本阶段在上一阶段的基础上,增加限选课的比例,同时增加一定数量的任选课,计算学分。3、全面施行
2008年9月,在全校各层次全面施行学分制教学管理和学籍管理。
本阶段不但在各层次中全面施行学分制,而且增加选课比例,同时增加选教师的内容。
(二)学分制教育内容的三个阶段
学分制教育和管理的精髓是学生选课和选教师,根据我院实际情况,学分制教育内容分为公共基础教育、职业基础教育和职业技术与技能教育三个阶段。
1、公共基础课教育阶段
一般在第一学年内(一年级)开完,有的专业同时开出少量职业基础课,原则上,第一学期不开选修课,第二学期开设2—4学分的公共基础课或职业基础课的选修课(1—2门课程)。统一在教务处管理(部分职业基础课由各系管理)的基础上进行教师选课、课程教学管理及教师考核,学生分系、学科、专业大类 (理工类、文史类、艺术类等)按规定的教学计划及学分制实施办法进行选课。
2、职业基础教育阶段
各专业二年级的职业基础课程全部开出,同时开出部分职业技术课和职业技能课程,学生也是分系和学科、专业大类 (理工类、文史类、艺术类等)按规定的教学计划及学分制实施办法进行选课。
3、职业技术和技能教育阶段
学生在接受前两个阶段教育的基础上,自第四学期开始,进一步明确专业方向,主修各自专业的主干职业技术课程和职业技能课程,同时可选修跨学科、跨专业的其他课程,最终达到毕业的学分要求。此阶段学生根据各自主修方向的需要进行选课。
四、施行学分制的配套工作
(一)制定学分制教学计划,建立课程信息库
学分制的核心是学生自主选课。要进行学生选课,首先要建立课程库,对学生开放,供学生选择。课程库暂将课程划分三大类:院级公共基础课、职业基础课、专业课,三类课程都含一定比例的必修课及选修课,前两类课程可按专业方向整合。其中院级公共基础课包括英语、数学、微机、政治“两课”、体育、公共写作等,专业方向整合可按理工类、文史类、艺术类进行分类。此项工作,在第二学期选课前由教务处联合各系完成。
(二)配备相应的信息管理系统
学分制的选课、评课、考核成绩管理等工作量繁杂,没有现代化的信息管理系统是很难完美地实施学分制,因此学校必须配备学分制版的校园管理或教务管理系统,并有校园网和足够的计算机来支持。
(三)成立选课、选教管理机构
教务处成立教务管理科,其主要工作之一就是负责学生选课、选教工作。
新生入学后,第一学期先由学院统一排课,并对学生进行学分制的学习教育,自第二学期以后的选修课程由指导教师指导学生进行网上选课,确定学生个人的课表(包括教室和教师的选择)。学生课表确定后,任课教师要负责对学生的听课考勤考评和课堂管理。
(四)建立指导教师管理机制
指导教师是实行学分制的必要配套措施。学分制给予学生较大的学习选择权,但也不是无限度、自由化。施行学分制也要保持教学计划的完整性、系统性;学生学习的选择性要和具体专业的教学计划要求有机地结合,才能够保证教学质量。要防止有的学生在选课上可能就易避难,形成“凑学分” 现象;又要避免学生选课的盲目性。指导教师在学生选课方面的任务就是指导学生正确选课,真正达到学分制管理的目的。
(五)完善教务管理队伍
学分制是一项十分复杂而细致的工作,既要求必须有充分的物质条件,对教学管理要求也更高。在实行中如果对出现的问题估计不足,很可能出现教学秩序混乱,甚至导致教学质量下降。它需要既对学分制有全面认识、研究和实践经验,又熟悉教学管理并熟练地运用计算机管理系统的专职工作人员,还需要全体任课教师对学分制有全面了解,才能使教学管理井然有序,充分发挥出学分制的优势。
(六)建立健全与学分制相适应的相关制度
学分制可以说是一种教学制度,实行学分制,在教学管理、学生管理、教师管理、甚至后勤管理诸多方面都要引起变革,否则,学分制难以施行或虽实行却不能体现出其优势,反而带来教学秩序和管理上的混乱。所以,实行学分制不但要健全与之相适应的教学计划、选课、教学、考试、成绩管理等教学管理制度,同时还必须建立健全与学分制相适应的相关制度,比如,学分制下的学籍管理制度、学生管理制度、教师管理和奖罚制度、后勤管理制度等。
五、学分制下的教学管理纲要
1、选课管理
购置学分制教学管理软件,组织学习培训,实行网络化管理,一律实行网上选课。根据课程类别进行选课分工,教学系(部)负责职业基础课、职业技术课、职业技能课和专业选修课的选课指导事宜。学生在指导教师和班主任(辅导员)的指导帮助下完成其下一阶段的所学课程选课;教务处负责跨系、跨学科和全校公共基础课、公共选修课的选课。
教务处将各专业教学计划中开设的所有课程(包括课程名称、课程编号、任课教师、学时学分、授课时间及地点等选课要素)输入计算机管理系统,学生凭有效证件(选课卡)在学期结束前统一规定的时间段在校内指定的计算机终端选定下学期所修课程。
2、教学管理
(1)学生上课出勤管理
改革学生考勤办法,具体制度由学生管理部门制定。将学生上课出勤与其学分相结合,即将各种缺勤节数与总学分挂钩。考勤办法采取教师上课点名,系(部)、学生管理部门和教学管理部门检查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统一汇总到相应的学分制管理系统。
(2)学生成绩管理
学院实行院系两级管理的体制和绩点学分管理办法,详细内容见《学分制课程考核成绩记载与成绩分析统计及试卷质量分析方法》。
(3)教师考核
授课教师由所属系选聘,报经教务处批准。所属系负责教师教学管理考核、计算工作量,教务处进行统一检查。
(4)考试管理
建立试题库,实行教考分离;在考试办法上,增加考试次数、改变考试模式、下放考试权限等, 逐步取消补考,实行重修制。
跨系课程的考试,理论考试部分由教务处统一安排,实践技能考试部分由所属系组织;非跨系课程的考试由所属系组织,教务处统一负责检查、监督。详细内容《学分制课程考核暂行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