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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丝绸纺织职业学院新生“绿色通道”实施办法 (鲁丝院字[2010]88号 2010-8-20)
山东丝绸纺织职业学院新生“绿色通道”实施办法
(鲁丝院字[2010]88号 2010-8-20)
“绿色通道”是确保家庭经济困难新生顺利入学的有效措施。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国发〔2007〕13号) 文件内容,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绿色通道”是指允许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在缓交全部或部分学费、住宿费的情况下先办理入学手续。入校后,经具体核实其家庭实际经济情况,分别采取国家助学贷款、困难补助、勤工助学、社会资助等不同的资助措施,确保每一位家庭经济困难新生顺利入学。
二、本办法适用于被我院正式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新生。
三、新生报到时,学生工作处在报到现场设立学生“绿色通道”服务点,负责办理相关事宜。四、申请条件:
(一)家庭经济困难的烈士子女、残疾人员子女、因公牺牲人员子女、单亲家庭子女、孤儿;
(二)家庭中有重病患者且丧失劳动力,无经济来源,造成家庭经济特别困难者;
(三)学生家庭所在地区发生重大自然灾害或突发性灾祸,造成家庭经济特别困难者;
(四)其它家庭经济特别困难者。五、办理程序
(一)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凭我院的《录取通知书》和加盖当地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公章的《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向所在系提出申请。
(二)各系负责向学生讲明有关政策,指导学生如实填写《山东丝绸纺织职业学院新生入学“绿色通道”申请表》。系同意后连同《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一并交学院“绿色通道”服务点复审。经分管学生的副院长批准后,办理入学手续。
六、经“绿色通道”入学学生的管理
(一)开学后,系及学生工作处按照《山东丝绸纺织职业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对申请“绿色通道”的学生进行复审,报院长审阅后,提交院务办公会审议。
(二)经院务办公会审议后,按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相关政策对其进行资助。七、本办法由学生工作处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山东丝绸纺织职业学院新生入学“绿色通道”申请表》
二〇一〇年八月二十日
山东丝绸纺织职业学院
新生入学“绿色通道”申请表
系 专业 班 编号: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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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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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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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卡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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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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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主要成员 |
称谓 |
姓名 |
年龄 |
工作单位 |
月收入 |
身体状况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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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籍性质 |
□城镇 □县镇非农 □农村 |
家庭情况 |
□低保 □孤残 □烈士 □单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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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详细住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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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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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缴费用(元) |
实缴费用(元) |
申请缓缴费用(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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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费 |
住宿费 |
学费 |
住宿费 |
学费 |
住宿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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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理由 |
学生签名: 家长签名: 年 月 日 |
承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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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保证缓缴费 元, 于年 月 日前全部缴 清。 承诺人: 家长签名: 学生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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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部初审意见 |
签名:
年 月 日 |
学生工作处复审 |
签名: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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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管学生副院长审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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