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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定期向离退休和提前离岗、离岗待退人员信息(鲁丝院字〔2012〕19号 2012-5-25)
定期向离退休和提前离岗、
(鲁丝院字〔2012〕19号 2012-5-25)
离退休和提前离岗、离岗待退人员工作是学院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定期向他们通报学院工作情况,是充分发扬民主、增强工作透明度的重要渠道,也是倾听、采纳合理化建议的有效途径。为了切实做好本项工作,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责任部门及发布信息人员范围
(一)组织人事与宣传处负责信息发布工作。
(二)发布信息人员范围是学院离退休和提前离岗、离岗待退人员。
二、信息发布的主要内容
(一)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党的建设和组织工作的重要动态,离退休和提前离岗、离岗待退工作的重要信息。
(二)学院建设与发展工作情况。
(三)离退休和提前离岗、离岗待退人员工资、补贴等发放情况,待遇变动情况和相关政策落实情况。
(四)理论学习材料。
(五)其他需要向离退休和提前离岗、离岗待退人员发布的内容。
三、信息发布形式
(一)学院OA办公系统平台发布。
(二)建立短信信息平台,通过单独账号发布。
(三)每季度召开一次学习会议,通过会议发布。
(四)通过信函形式发布。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负责,按照时间要求,及时将学院工作信息传达到每一位离退休和提前离岗、离岗待退人员。
(二)认真学习离退休相关文件政策,吃透文件精神,及时做
二〇一二年五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