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您现在的位置: 首页 > 学院章程 > 正文

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建设方案 (鲁丝院字〔2012〕7号 2012-3-15)

作者:网站编辑 发布时间:2018-08-03
 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建设方案

鲁丝院字〔2012〕7号  2012-3-15

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是大学生创业实习实训与成果孵化的基地,是开展创业教育、创业实习、创业服务,促进大学生自主创业的重要实践平台。其主要任务是以基地为载体,整合和利用校内外各种资源,开展创业指导和创业培训,接纳大学生创业实习实训,提供创业项目信息和创业项目孵化的软硬件支持。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教育部关于大力推进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和大学生自主创业工作的意见》(教办〔2010〕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决定在院内建立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经下简称“创业基地”)。现就有关事项及要求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培养大学生创新创业精神、提升创新创业能力为主要目标,在充分挖掘和整合校内资源的基础上,在学院内部建设布局合理、环境优雅、设施齐全、功能完备、管理科学、服务高效的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并以创业基地为依托,引导、鼓励和扶持大学生开展创新研究和成果孵化,以期造就一批大学生自主创业典型,建成一批大学生自主创业实体,为大学生成长成才创造良好环境。

二、实施方案

(一)成立学院创业基地管理委员会。

管理委员会由院长任主任,分管就业工作院领导任副主任,教务科研处、学生工作处、财务处、后勤处、就业指导中心、团委等部门负责人及各系主任为成员。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就业指导中心,办公室主任由就业指导中心主任兼任。

管理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全面负责创业基地的建设与管理工作;制定大学生创业基地管理制度;筹措和管理创业基金;帮助协调入驻企业与地方工商财税各有关部门的关系;审核创业基地的发展规划,指导创业服务工作和入驻企业的创业活动。

各系也要相应成立创业指导服务机构。

(二)设立大学生创业基金。

学院拨款20万元作为启动基金,以后每年专项拔款10万元,以此为基础,再积极争取地方政府、行业企业的支持,多渠道筹措,设立学院大学生创业基金,专款专用。

(三)成立大学生创业专家指导团。

通过校内选配和校外聘请,聘任一批富有创业经验与创业能力的专业教师、企业家、创业成功人士、科研人员、管理人员为创业导师,形成一支既有理论又有创业实践经验、能够担当大学生自主创业指导服务的专家团队,为大学生自主创业提供技术、智力、政策、法律援助等方面咨询,进行专业化指导和跟踪服务。

(四)建立大学生创业基地。学院划定专门区域作为大学生创业的场所,并配备桌椅等基本办公设备,完善水电卫生等公共服务设施,开通网络、电话等通信服务,以此作为大学生创业的办公场所和孵化基地。

(五)制定相关管理制度。

制定创业基地管理、创业基金管理、创业导师管理、创业项目管理等一系列配套管理制度,建立具有学院特色、专业特点和行业特征的创业咨询、扶持与指导服务体系,形成科学合理的长效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基地资金、技术、场地、专业指导等资源的作用,为大学生创新研究和自主创办企业提供支撑。

(六)加强创业文化建设。结合大学生创业基地建设,大力开展大学生创业规划竞赛、创业设计竞赛、科技作品竞赛以及举办创业论坛、建立创业社团、组织经验交流、事迹报告等活动,促进学生创业群体的沟通和交流,激发学生的创业热情,引导学生在创业活动中受磨炼、增知识、长才干、作贡献。

(七)加强舆论宣传。

通过学院报刊、广播、网络等媒体及校园宣传阵地,积极宣传国家和地方促进创业的政策措施,宣传学院加强创业基地建设、扶持学生自主创业的新举措、新办法,宣传毕业生自主创业的先进典型,积极营造浓厚的校园大学生创业舆论氛围。 

(八)培育和扶持典型。

以项目为依托,努力挖掘培植一批大学生自主创业典型,宣传他们的事迹,推广成功经验,以不断激发学生的创业热情和创业潜能,引导更多的学生勇于创业、乐于创业、善于创业,最终实现成功创业。

   

                  一二年三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