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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 校园绿化、美化及养护管理办法 (鲁丝院办〔2012〕21号 2012-12-24)

作者:网站编辑 发布时间:2018-08-03
 山东丝绸纺织职业学院

校园绿化、美化及养护管理办法

鲁丝院办〔2012〕21号  2012-12-24

为更进一步做好学院校区的绿化、美化工作,为学院广大师生创建一个环境优美的工作、学习环境,结合《山东丝绸纺织职业学院后勤管理服务改革方案》和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由后勤处全面负责校园绿、美化及养护工作。  

第二条  校园绿化、美化项目

(一)校园局部绿化、美化设计工作。

(二)校园绿化、美化管养工作。

(三)校园绿化、美化补植、种植(更新、苗木改造)工作。

(四)园路场地管理工作。

(五)苗木培植。

第三条  校园绿化、美化管养内容  

(一)修剪:根据各类植物的生长特点、立地环境、景观要求,按照操作规程适时进行。

(二)施肥:根据各类植物的生长特点及植物对肥料的需要,要求年施肥不得少于2次,新种植植物视生长情况,适时、适量进行施肥,以保持各类植物的生长旺盛达到一定景观效果。

(三)除草:各类绿地、树穴、绿带要结合松土及时清理各类杂草。

(四)抹芽:主要用于乔木、大型灌木,对不定芽要及时清除,以保持树木骨架清晰,促使生长形态美观,营养集中。

(五)病虫害防治:病虫害防治是植物养护中较为重要的手段和内容,要根据各类植物的寄生对象及时做好预测预报,及时采取措施防治。

(六)抗旱、抗台风、抗涝:旱季及新种植物要及时进行灌溉,防止植物因脱水而造成枯死。台汛期间要做好加固、排涝抢险工作,防止植物受损。

第四条  校园绿化、美化工作要求

(一)对校园局部绿化、美化设计要求,校园局部绿化设计应遵循学院整体绿化设计风格要求,坚持整体性、艺术性、实用性相结合的原则,做到校园主体绿化体现学院特色,绿化树种丰富多彩,注重树木的环保效应和绿地生态效益。

(二)对校园绿化、美化管养的要求,对校园绿化实行分级管养。根据校园绿化地点的重要程度及植物的种类将管养分为一级管养、二级管养和三级管养3个等级。重要观光地点的校园绿化(含其中的草坪、灌木、乔木、水池、和设施)、造型植物及古树名木的管养划分一级管养;偏远地方的园林绿化(含其中的草坪、灌木、乔木和设施)的管养划为三级管养;除一级管养和三级管养外的划分为二级管养。

(三)对校园绿化补植、种植(更新、苗木改造)的要求,所选树种、花种、草种符合设计要求,保证补植、种植成活率达95%以上。

(四)园路场地保持清洁、美观、完好无损,及时清除路面垃圾杂物,修补破损并保持完好,以增强园林美化效果。

第五条  校园绿化、美化工作经费及用工管理

(一)校园绿化、美化管养工由后勤处根据当地市场用工价格,从社会招聘,按时发放劳务工资。并统一着装,配齐劳保用品。

(二)用于劳务工资、绿化设计、采购农药、汽油、管养工具,园路维护等校园绿化、美化管养费用,列入部门专项经费支出项目。

(三)校园绿化补植、种植(更新、改造)、草坪护栏、树木支架等防护设施以及园路修缮等项目的费用列入年初学院经费预算项目,经学院审批后实施。

第六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原有相关制度同时废止。

第七条  本办法由后勤处负责解释。

 附件:校园绿化考核标准

 

○一二年十二月二十二日

附件:校园绿化考核标准

一、草坪管养(25分)。草坪二级管养的标准是目的草种生长良好,草坪整齐雅观,四季常绿,覆盖率达95%以上,杂草率低于5%,无坑洼积水,无裸露地。

(一)生长势。生长势中等,生长量达到该草种该规格的平均年生长量;叶色青绿,无枯黄叶,覆盖率达到95﹪。否则,每降低一个百分点扣0.1分。

(二)修剪。考虑季节特点和草种的生长发育特性,使草的高度一致,边缘整齐,高度控制在:台湾草5厘米以下,大叶油草、假俭草、沿阶草10厘米以下,蟛蜞菊30厘米以下。否则,每高出标准高度2厘米,扣0.1分。

(三)灌溉、施肥。根据草坪植物的生长需要进行淋水和施肥,在每年秋、冬季雨水缺少的季节,加强淋水,每天的淋水量不低于该草种该规模的蒸腾量,使含水量保持在:砂土为3-5%,砂壤土为6-10%,壤土为12-20%,粘土为20-21%,需水量大的植物,其土壤含水量一般要求砂土为4-5.5%,砂壤土为8.5-11.5%,壤土为17-22%,粘土21-22%;需水量少且不耐涝的植物,其土壤含水量控制在:砂土为2.8-4.5%,砂壤土为5.7-8.5%,壤土为10-15%,粘土为18-20%。结合淋水适当追肥,以保证草坪植物在秋、冬季保持青绿。肥料的施用要适量、均匀,防止过量或不均匀引起肥伤。否则,每降低2个百分比扣0.1分。

(四)除杂草。经常除杂草,使纯草坪和混合草坪目的草种纯度达95%,新接管的绿地要求半年内达到要求。杂草含量每超出一个百分比扣0.1分。

(五)填平坑洼。及时填平坑洼地,使草坪内无坑洼积水,平整美观。草坪中每出现一处积水坑洼扣0.1分。

(六)补植。对被破坏或其它原因引起死亡的草坪植物应及时补植,使草坪保持完整,无裸露地。补植要补与原草坪相同的草种,适当密植,补植后要加强保养,1个月内覆盖率达95%。否则,补植不及时或覆盖率达不到95%,相应扣0.1分。

(七)病虫害防治。及时做好病虫害的防治工作,以防为主,精心管养,使植物增强抗病能力,经常检查,早发现早处理。采取综合防治、化学防治、物理人工防治和生物防治等方法防止病虫害蔓延和影响植物生长。尽量采用生物防治的办法,以减少对环境的污染,用化学方法防治时,一般在晚上进行喷药。药物、用量及对环境的影响,要符合环保的要求和标准,发生病虫危害,最严重的危害率在8%以下。病虫害防治不及时或防治措施不得当每次扣0.1分。

二、 灌木和花卉管养(20分)。灌木和花卉二级管养的标准是生长良好,花繁叶茂,造型美观,具有一定的艺术感和立体感。

(一)生长势。生长势中等,生长量达到该种类该规格的平均年生长量;萌蘖及枝叶生长正常,叶色较鲜艳,无枯枝残叶,植株基本整齐,花卉适时开花,花坛轮廓完美,无残缺,绿篱无断层。达不到年生长量或出现残缺、断层分别扣0.1分。

(二)修剪。考虑每种植物的生长发育特点,既造型美观又能适时开花,花灌木和草本花卉必须在花芽分化前进行修剪,以免将花芽剪除,花谢后要及时剪掉残花老枝,绿篱和花坛整形符合造景要求。否则,每出现一处扣0.1分。

(三)灌溉、施肥。根据植物的生长和开花特性进行合理灌溉和施肥。在雨水缺少的季节,每天的淋水量要求不低于该种类该规格的蒸腾量,使含水量保持在:砂土为3-5%,砂壤土为6-10%,壤土为12-20%,粘土为20-21%。需水量大的植物,其土壤含水量一般要求砂土为4-5.5%,砂壤土为8.5-11.5%,壤土为17-22%,粘土为21-22%;需水量少且不耐涝的植物,其土壤含水量控制在:砂土为2.8-4.5%,砂壤土为5.7-8.5%,壤土为10-15%,粘土为18-20%。勒杜鹃等花灌木要适当控水以促进花芽分化,花芽分化后必须适当施肥以使花多色艳,其余要求在每年春、秋季重点施肥各1次。肥料不能裸露,可采用埋施或水施等不同的方法。埋施要先挖穴或开沟,施肥后要回填土、踏实、淋足水、找平。一般可结合除草松土进行施肥。在雨水缺少的季节灌溉不及时扣0.5分。

(四)除杂草。经常除杂草和松土,除杂松土时要保护根系,不能伤根及造成根系裸露,更不能造成黄土裸露。除杂松土不及时扣0.1分。

(五)补植。及时清理死苗,并在2周内补植回原来的种类并力求规格与原来的植株接近,以保证良好的景观效果。补植要按照种植规范进行,施足基肥并加强淋水等保养措施,保证成活率达95%以上。清理、补植不及时扣0.1分。

(六)病虫害防治。及时做好病虫害的防治工作,以防为主,精心管养,使植物增强抗病虫能力,经常检查,早发现早处理。采取综合防治、化学防治、物理人工防治和尘物防治等工程,防止病虫害蔓延和影响植物生长。尽量采用生物防治的方法,以减少对环境的污染,用化学方法防治,喷药要在晚上进行:药物、用量对环境的影响,要符合环保的要求和标准。发生病虫害,最严重的危害率在8%以下。病虫害防治不及时,措施不当扣0.1分。

三、乔木管养(20分)。乔木二级管养的标准是生长良好,枝叶健壮,树形美观,行道树上缘线和下缘线整齐,修剪适度,无死树缺株,无枯枝残叶,景观效果良好。

(一)生长势。生长势较强,生长量达到该树种该规格平均年生长量,枝叶健壮,无枯枝残叶。生长不良或出现残缺、景观效果不佳分别扣0.1分。

(二)修剪。考虑每种树的生长特点,如叶芽、花芽分化期等,确定修剪时间,避免把花芽剪掉,使乔木适时开花。乔木整形效果要尽量周围环境协调,行道树修剪要保持树冠完整,枝叶密度适宜,内膛不空又通风透光,并根据不同路段车辆等情况确定下缘线高度和树冠体量,树高一般控制在10-17米之间,注意不能影响高压线,路灯和交通指示牌,要及时修剪。修剪时按操作规程进行,尽量减小伤口,剪口要平,不能留有树钉。荫枝、下垂枝、下缘线下的萌蘖枝和干枯枝叶要及时剪除。否则,每出现一处扣0.1分。

(三)灌溉、施肥。根据不同生长季节的天气情况、不同植物种类和不同树龄适当淋水,并要求在每年的春、秋季重点施肥1-2次。施肥量根据树木的种类和生长情况而定,种植3年以内的乔木和树穴有植被的乔木要适当增加施肥量和次数。肥料要埋施,先打穴或开沟。施肥后要回填土、踏实、淋足水,找平,切忌肥料裸露。乔木施肥穴的规格一般为30×30×40厘米,挖沟的规格为30×40厘米。挖穴或开沟的位置一般是树冠外缘的投线影(行道树除外),每株树挖对称的2穴或4穴。否则,每减少1次扣0.2分。

(四)补植。及时清理死树,在3周内补植回原来的树种并力求规格与原有的树木接近,以保证良好的景观效果。补植要按照树木种植规范进行,施足基肥并加强淋水等保养措施,保证榕树类成活率过95%,其它树种达85%。每降低一个百分点扣0.1分。

(五)病虫害防治。及时做好病虫害的防治工作,以防为主,精心管养,使植物增强抗病虫能力,经常检查,早发现早治理。采取综合防治、化学防治、物理人工防治和生物防治等方法防止病虫害蔓延和影响乔木生长,用化学方法防治时,喷药一般要在晚上进行。药物、用量及时对环境的影响,要符合环保的要求和标准。发生病虫危害,最严重的危害率在8%以下,单株受害程度在8%以下。病虫害防治不及时,措施不当扣0.1分。

(六)防台风及意外。做好防台风工作。台风前加强防御措施,合理修剪,加固护树设施,以增强抵御台风的能力。台风吹袭期间迅速清理倒树断枝,疏通道路。台风后及时进行扶树、护树,补好残缺,清除断枝、落叶和垃圾,使绿化景观尽快恢复。同时要求随着树木的长大,及时将护树带或铁箍放松,以免嵌入树皮内。遇雷电风雨、人畜危害而使树木歪斜或倒树断枝,要立即处理、疏通道路。预防不及时,措施不当,造成严重损坏,扣0.2分。    

四、垂直绿化管养。10分) 垂直绿化的管养划为二级管养。其标准是攀缘植物生长良好,整齐雅观,生长期覆盖率达95%以上,一年四季常绿(落叶植物除外),有花攀缘植物要适时开花。

(一)生长势。生长势良好,生长量达到该种类规格的平均年生长量,枝叶较健壮,叶色浓绿,无枯枝残叶,有花的攀援植物要适时开花。达不到年生长量或覆盖率每降低一个百分点扣0.1分。

(二)牵引、修剪。根据不同植物的攀援特点,采取牵引措施或设置架等辅助设施让其迅速、均匀地长满墙面。修剪要考虑该种类的生长发育特点,确定修剪时间和修剪程度,避免剪掉有用的叶芽、花芽和主蔓,合理修剪过密的侧蔓,控制主蔓,使覆盖均匀,以增强园林美化效果。牵引、修剪不及时扣0.1分。

(三)灌溉、施肥。经常淋水以保证其生长需要,秋、冬季加强淋水,使落叶植物延缓落叶,延长叶期。在每年的春、秋季重点施肥2-3次,并根据生长情况适当追施无机肥以满足植物生长需要。肥料的施用要适量、均匀,防止过量或不均匀引起肥伤。灌溉淋水、施肥不及时或不当扣0.1分。

(四)补植。不失时机地进行补植。补植要补回原来的种类并加强淋水、养护等管理措施,保证成活率达90%以上。达不到规定的成活率,每降低一个百分点扣0.1分。

(五)病虫害防治。及时做好病虫害的工作,以防为主,精心管养,使植物增强抗病虫能力,采取综合防治、化学防治、物理人工防治和生物防治等方法防止病虫害蔓延和影响植物生长。尽量采用生物防治的办法,以减少对环境的污染,用化学方法防治时,喷药一般要在晚上进行,药物、用量及对环境的影响,要符合环保的要求和标准。发生病虫害时,最严重的危害率在5%以下。

(六)水池管理。水池二级管理的标准是保持水面及水池内外清洁,水质良好,水量适度,节约用水。池壁美观,不漏水,设施完好无损。及时清除杂物,定时杀灭蚊子幼虫,定时清洗水池,控制好水的深度,管好水闸开关,及时修复受损的池壁、水池设施。病虫害防治不及时或措施不当扣0.2分。

五、园路场地管理。4分)园路二级管理的标准是路面保持清洁、美观、完好无损,要求及时清除路面垃圾杂物,修补破损并保持完好,要求路面干净、美观,以增强园林美化效果。否则,每出现1次扣0.1分。

六、环境卫生。6分)环境卫生的二级标准是绿地清洁,无垃圾杂物,无石砾砖块,无干枯枝叶,无粪便暴露,无鼠洞和蚊蝇滋生地。

(一)清洁、保洁。每天6:30-8:30保持绿地无垃圾杂物,包括生活垃圾、石砾砖块、干枝枯叶、粪便、无鼠洞和蚊蝇滋生地等,发现鼠洞要随时堵塞。清除垃圾杂物后要清意保洁,绿地一有垃圾,要求十分钟内拣拾干净。否则,每出现1次扣0.1分。

(二)清运。归堆后的垃圾杂物和萝筐等器具摆放在隐蔽的地方,垃圾做到日产日清,不过夜,不焚烧。清运不及时扣0.1分。

七、绿地维护。10分) 绿地维护的二级标准是绿地红线范围内不被侵占,绿地版图完整,花草树木不受破坏,无乱摆乱卖、乱停乱放的现象。

(一)保护。保护绿地红线和红线内的花草树木,对任何侵占和破坏行为要加以制止并及时报告绿化管理部门。经上级批准临时借用的绿地,监督限期内恢复原状,如超过审批面积及数量,要立即上报。不及时制止或报告不及时扣0.1分。

(二)监管。加强监管,使绿地内没有堆放东西和停放自行车、机动车,没有人力车和机动车驶进草地,没有设摊摆卖,没有在草地上踢球等进行损害花草树木的活动,没有在树上挂标语、晾衣服等现象。发现没有制止或报告不及时扣0.1分。

八、设施维护。5分)设施维护的二级标准是设施完好无损,景观效果优良。

(一)保护。保护围栏、护树架和护网等绿化设施,对破坏行为要加以制止并及时报告绿化管理部门;保护绿化供水设施,防止绿地用水被盗用。发现、报告不及时扣0.1分。

(二)维修。设施如有损坏,要及时修补或更换,保证设施的完整美观。设施维修不及时扣0.1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