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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丝绸纺织职业学院 维修服务管理实施办法 (鲁丝院办〔2012〕20号 2012-12-24)
维修服务管理实施办法
(鲁丝院办〔2012〕20号 2012-12-24)
为及时做好各项日常维修工作,提高维修服务质量,提高人、财、物的使用效率,为师生创造一个方便、舒适、安全的工作、学习和生活环境,结合《山东丝绸纺织职业学院后勤管理服务改革方案》和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维修服务体制
后勤处代表学院通过建立服务标准、考核办法、计价标准、结算办法等管理制度履行管理职责,维修中心以承揽的方式负责实施日常维修服务。每年7月15日前后勤处同维修中心签订服务协议。
维修中心隶属于盛双元公司,实行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与后勤处形成以合同为契约的甲、乙方关系。
第二条 维修内容
(一)负责全院各类建筑物,室内外上下水管、水龙头、水箱、水泵及消防设施养护和维修。
(二)教学用房、办公用房、宿舍楼(公寓)的家具和黑板的零星修理。
(三)各类门、窗、玻璃、门锁、宣传栏、自行车棚等设施的修理。
(四)集中检修和其他零星维修安装项目。
第三条 维修服务部门及职责
(一)后勤处
1.负维修服务管理责任。负责制定管理办法,建立维修报告台账,畅通报修渠道。每周五安排维修中心集中检修项目,验收上周维修质量。每月1-5日同维修中心结算上月费用。
2.做好日常报修管理工作。主动巡查各种设施状况,并通过网上报修系统向维修中心下达维修任务。如遇突发情况(如水管爆裂、电线短路等)可随时电话报修,维修中心应立即组织抢修,事后补办相关手续。对报修不及时而影响工作和生活的,追究应报修者责任。
(二)维修中心
1.维修中心每周在后勤处的安排下做好定量检修工作,并做好维修记录。
2.接到维修任务应及时上门服务,完成维修任务时由报修人验收签字。常规问题应立即(或约定时间)解决,特殊情况要及时报告,限期解决。4小时内不能修好的,要给用户或负责人说明情况。
3.在施工时必须严格按照施工规范,特殊工种(电焊工、高压操作工等)必须持有特殊工作操作证,文明施工,安全施工,杜绝安全事故。
4.维修中心应加强员工技能培训,不断提高服务人员水平,为学院提供优质、高效服务。
第四条 维修审批
小额日常维修项目和简单维修任务由后勤处总务科审批;300元以下的日常维修项目由后勤处处长审批;1000元以下的日常维修、集中检修由分管院领导审批;较大规模的专项维修、水电暖设施的更新改造等,由后勤处写出书面报告,经院务办公会议批准后实施。
第五条 维修材料管理
(一)维修材料由后勤处会同维修中心,按照《学院采购管理办法》招标确定供应商维修中心按需进货,维修中心自设库房,进行材料管理。
(二)每季度按使用情况与供应商结算。
(三)工作人员维修前应凭《维修任务单》领料,如有旧件,则以旧换新。
(四)严禁将公有的专用工具私自外借,特殊情况应履行审批手续,确保工具及设备完好无损。
(五)对维修材料消耗等情况定期进行统计和分析,做到修旧利废。废旧利用可按新材料核算,厉行节约。由后勤处、维修中心共同负责与供应商结算采购费用。
第六条 维修费用结算
(一)后勤处应详细记载维修过程,核算工时费用,制定《山东丝绸纺织职业学院维修项目收费价目表》,人为故意毁坏设施的维修费应由个人到财务处缴纳有关费用。
(二)维修劳务计费办法:零星维修劳务费以材料费*30%*考核系数为计算标准确定收费标准,集中检修对照当地市场价格为协议标准。
(三)维修中心凭借《维修任务单》或维修协议和学院结算。
(四)维修中心负责人和聘任员工为学院正式职工的,聘任期间不发放岗位补助和年终考核奖。盛双元公司每年提成利润10%作为管理费,其余利润由维修中心自行分配。
第七条 考核与奖惩
考核(满分100分)。考核由三部分组成:用户满意度、维修及时率和维修质量。每维修项目结束时即刻打分(打分细则另定)。
(一)满意度是报修人根据维修人员具体维修项目过程中的服务打分,分值为20分。
(二)维修及时率是根据维修中心接后勤处派工单后,到达现场或开始维修的相应时间,分值为20分。
(三)维修质量是对维修项目在保修期内的工程质量的评分,分值为60分。
考核成绩为90,考核系数为1.00,每增加一分,增加0.01的系数;考核成绩为80-89,考核系数为0.90;考核成绩为70-79,考核系数为0.70;考核成绩为60-69,考核系数为0.60考核成绩不及格,考核系数为0。
第八条 投诉及建议
各部门、各班级、各用户、各经营承包、独立核算部门,对房屋、水电暖设施、家具、门窗维修具体工作人员的工作不满意的,可向维修中心或后勤处负责人投诉或建议。对维修中心的管理、服务不满意的,可向后勤处或院领导投诉。
第九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原有相关制度同时废止。
第十条 本办法由后勤处负责解释。
二○一二年十二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