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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经费管理办法 (鲁丝院字〔2013〕18号 2013-3-19)

作者:网站编辑 发布时间:2018-08-03

山东丝绸纺织职业学院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经费管理办法

鲁丝院字〔2013〕18号  2013-3-19

为加强我院自学考试经费管理,保证经费有效合理的开支和使用,结合我院实际,制订本办法。

一、自学考试经费的来源是学生上交的自学考试学费。

二、经费分配

(一)自学考试学生学费全额上交学院财务处,学院统一管理。

(二)所收学费的30% 划入学院账户,用于发展学院事业。

(三)所收学费的70%由继续教育处支配,其中:55%用于继续教育处自学考试管理及教师辅导费的支付;15%用于支付自学考试项目生源组织,全额发放。

三、经费发放

(一)每年4月前,支付自学考试项目生源组织相关费用。费用发放结束后,有学生退费的,计入下次分配。

(二)每次自学考试全国统考的公布成绩后,发放教师辅导费(辅导费标准见附件)。

四、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原有相关制度同时废止如上级有关部门出台新政策,则按新政策执行。本办法由继续教育处负责解释。

 

山东丝绸纺织职业学院

                            2013年3月18日

附件:山东丝绸纺织职业学院自学考试辅导费标准

一、强化实践能力培养考核课程(3:7课程)、本科试点课程(2:8课程)辅导费标准

通过率标准

辅导费标准

T≤30%

10元/课时

30%<T≤60%

T×100-20元/课时

60%<T≤80%

50元/课时

80%<T≤90%

55元/课时

T>90%

60元/课时

二、实践考核课程(5:5课程)辅导费标准

通过率标准

辅导费标准

T≤70%

10元/课时

70%<T≤80%

20元/课时

80%<T≤90%

30元/课时

T>90%

40元/课时

三、统考课程辅导费标准

通过率标准

辅导费标准

T≤30%

10元/课时

T>30%

T×100-20元/课时

注:

1.“通过率”计为T, T=(本课程本次总成绩≥60分的考生数)÷本课程本次实际考试人数×100%,百分数四舍五入取整。

2.本课程本次辅导自考学生人数≤15人时,辅导费标准按原标准的60%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