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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服务中心管理意见 (鲁轻院字〔2014〕44号 2014-9-16)

作者:网站编辑 发布时间:2018-08-04

大学生服务中心管理意见

(鲁轻院字〔2014〕44号 2014-9-16)

 

一、意义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生服务工作,突出学生的主体地位,加强和改进以学生需求为导向的支持服务体系建设,积极搭建集教育、管理和服务于一体的新的工作平台,落实“以学生为中心”办学要求,根据学院实际,成立山东轻工职业学院大学生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中心)。

二、基本原则

(一)以人为本、服务学生。

(二)整合资源,统筹推进。

(三)循序渐进,逐步完善。

三、基本目标

中心以方便学生办事、解决学生困难、维护学生权益为基本目标,围绕“一卡通”服务,信息服务和教育管理、帮困助学、就业指导等咨询、服务工作,坚持便利化、规范化和多样性的要求,丰富服务内容,创新服务载体,为学生提供一站式服务。

四、岗位设置和工作内容

(一)岗位设置。中心初期设置电信业务服务(含“一卡通”服务)和学生事务咨询两个工作岗位,其中电信业务由中国电信淄博分公司派出人员负责,后期岗位设置按照工作进程再行增加。

(二)工作内容

包括:“一卡通”服务,电信业务服务和学生教育管理、帮困助学咨询等工作。进入成熟期后,实现由咨询工作到实体工作的转变。和学生有关的事务,都要在中心设置固定和阶段性服务窗口,提供一站式便捷服务。中心定期开展“面对面”活动,组织相关部门和学生开展交流对话,就学生关心和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探讨,组织学生工作成果展示等活动,不断提高服务学生的水平。

1.电信服务:电信业务咨询和办理、“一卡通”业务介绍、办理和补办“一卡通”、“一卡通”充值等;其中“一卡通”充值业务包括支付宝转账、圈存机自助服务和现金充值,财务处负责相关管理制度。

2.学生咨询服务:学生日常事务管理咨询、助贷事务咨询、户口身份证咨询、各种费用缴纳咨询、维权咨询、就业创业、问题投诉和委托事务办理等。委托事务办理是原需要到相关职能办理的(如补办《学生证》)业务委托服务人员收件,职能部门相关职责不变,中心与职能部门建立一定的渠道将相关业务移交职能部门办理完毕后转回窗口,学生按约定的时间到窗口取件。

五、措施保障

(一)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成立学生服务工作小组,统筹学生、教学、后勤、保卫、招生就业、组织人事等部门,对现行的学生服务事项进行全面彻底的清理,条目式列出咨询服务项目,编写咨询服务手册,定期召开工作会议,研究服务内容,制定服务标准,检查服务质量,调整服务方向。中心隶属于学生工作处,主任由学生工作处处长兼任。中心定期组织专题咨询服务,由各部门现场解答或办理相关事宜。

(二)加强制度、规范建设。制订中心的考核细则、服务规范,以及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AB岗制、责任追究制等制度,保证中心规范运行。

(三)积极开展合作与宣传。加强宣传工作,提高中心在学生中的认可度,真正将中心办成学生之家。加强院校之间交流,学习借鉴其他院校的先进经验,不断提高中心的服务水平。

 

山东轻工职业学院

2014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