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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丝绸纺织职业学院 道路交通事故应急预案 (鲁丝院办〔2012〕18号 2012-12-22)

作者:网站编辑 发布时间:2018-08-03
 山东丝绸纺织职业学院

道路交通事故应急预案

鲁丝院办〔2012〕18号  2012-12-22)

为了迅速处置道路交通事故,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损失,提高救援能力,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院所在单位区域内发生的交通事故,人员伤亡或经济损失两万元以上的道路交通事故。

二、工作原则

(一)以人为本,把保障人民群众、师生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作为应急工作的出发点,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危害,按照有关程序实施应急预案。

(二)防治结合、预防为主,教职工、学生应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和提高交通安全意识。

(三)快速反应、密切合作,一旦发生交通事故,立即进入应急状态,启动应急预案,在最短时间内控制势态。

三、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道路交通事故应急领导小组。

 长:分管安全稳定工作院领导

副组长:党政办公室主任、保卫处处长

 员:各部门负责人、各系主任、党政办公室副主任等

下设交通安全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保卫处,党政办公室主任任主任,保卫处处长任副主任。

(一)抢险组:

 长:保卫处处长       

      员:保卫处全体人员

      责:控制现场情况,搞好现场警戒,维护现场秩序,分流车辆,疏导交通,及时抢救受伤人员。

   (二)救护组:

 长:院医院院长

 员:院医院全体医护人员

      责:在医疗部门到达现场之前,对伤员进行止血、包扎等紧急处置,及时抢救、转移受伤人员,协助医疗部门转移伤员。

(三)善后处理组:

 长:党政办公室主任

副组长:财务处处长

 员:学生工作处、院医院相关负责人

 责:安置因交通事故受伤人员的接待和安置前来参加事故处理的家属,做好后勤处理工作。

四、交通事故应急处理程序

(一)在学院所在区域内的教职工、学生,一旦发现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根据事故严重程度,电话通知院值班人员,电话:6811514,6811918。值班人员根据应急预案通知抢险人员。

(二)抢险组到达事故现场,应先现场应急救援,转移受伤人员,做好现场治安秩序维护和人员疏散工作,疏导交通、保护现场,固定相关证据。

(三)救护组在医疗部门人员到达现场之前,对伤员进行止血、包扎等紧急处置;急救医疗部门人员到达现场后,由急救医疗人员组织抢救受伤人员,救护组积极协助运送伤员。

(四)协助交警部门做好现场取证工作。

五、接警报警的处置程序

(一)教职工、学生、家属,一旦遇到道路交通事故后,应根据事故及人员伤亡情况,向交警“122”,医院“120”,学院值班电话6811514、6811918报警。

(二)正确的报警方法是:报警人的姓名、住址、工作单位、联系电话。

(三)事故严重程度,人员伤亡情况,交通事故的准确位置。

(四)出事的准确时间。

(五)通知保险公司。

六、事后处理

(一)一旦有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事故发生,应派专人联系有关保险公司处理赔偿事宜,保证伤亡人员的入院资金及时到位,并迅速做好后勤保障和遇难人员的善后工作。

(二)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事故情况。

七、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原有相关制度同时废止。

 

                       ○一二年十二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