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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山东轻工职业学院委员会关于召开中国共产党山东轻工职业学院第二次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一、大会召开时间和地点
中国共产党山东轻工职业学院第二次党员代表大会拟定于2023年4月7日-8日在学校报告厅(K123)召开。
二、大会的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新职教法和国家、省、市职教改革要求,全面总结中国共产党山东轻工职业学院第一次党员代表大会以来的工作,讨论确定山东轻工职业学院今后五年事业发展的奋斗目标和工作任务;选举产生中国共产党山东轻工职业学院第二届委员会和纪律检查委员会;动员全校共产党员和全体师生,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踔厉奋发、勇毅前行,锚定“走在前、开新局”,担当作为、提效争先,为推动高质量发展,把学校建成以时尚创意为主要特色的国内一流、国际有影响力的高职院校而努力奋斗!
三、大会的主要议程
1.听取和审查中国共产党山东轻工职业学院第一届委员会的报告;
2.审查中国共产党山东轻工职业学院第一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工作报告;
3.选举中国共产党山东轻工职业学院第二届委员会;
4.选举中国共产党山东轻工职业学院第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
四、代表名额、分配原则及产生办法
中国共产党山东轻工职业学院第二次党员代表大会的代表名额为118名。代表名额的分配,由学校党委根据各选举单位所辖党组织数量、党员人数和工作需要确定,并由各选举单位按照学校党委提出的选举办法和差额比例,召开党员大会选举产生。
五、大会号召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共产党员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统一思想,坚定信心,振奋精神,抢抓机遇,团结进取,努力做好各方面的工作,以优异的成绩和饱满的精神状态迎接中国共产党山东轻工职业学院第二次党员代表大会的召开。